在勤勇公府养伤的卫宜宛,好几次从梦中笑醒过来,就连后肩上的伤也似乎不那么疼了。
因为她实在是太开心了,得偿所愿的滋味真不错。
高兴之余她也越来越佩服母亲包氏的智慧,当初母亲让她替邵杨挡刀,她因为害怕疼,死活不肯答应。
后来还是包氏把里头的各项利害都跟她说明,卫宜宛才带着几分不情愿答应了。
现在看来母亲真是深谋远虑!
如今邵家人恨不得把自己供起来,就连他家的老太太跟自己说话都得拿捏着分寸,生怕怠慢了她。
卫宜宛稍微一皱眉,邵家就得抖三抖;她只要喊一声疼,邵家人连饭都吃不消停。
由此可知以后自己就算进了邵家的门也不必像平常女子那样做小伏低,战战兢兢,这样的殊荣大约只有公主才能享受得到吧。
并且包氏在来探病的时候悄悄告诉她,为了永绝后患,那个拿刀刺她的“疯”乞丐已经死在狱中了。
这样的话,就算邵家人觉得不对,想要彻查,也已经死无对证了。
这就意味着卫宜宛大可以有恃无恐,用不着担心真相败露。
她知道,在这之前除了母亲,卫家人都认为她嫁不到什么太好的人家,可现在怎么样呢?她比姐姐卫宜宓还要早呢!
大周的律法要求婚姻不必严格按照长幼顺序,因为在建国之初,礼部和户部就曾联名上书讨论这件事情。
比如说一家兄弟二人,哥哥定了亲,但快要娶亲的时候女方父亲去世,按照礼法女子必须守孝三年,因此不能成婚。
三年孝满,准备嫁过去的时候,母亲又去世了,就又要守三年。
三年又三年,倘若这姑娘倒霉,家中一连有长辈去世,多则三年少则几个月,一路守丧过来就有可能耽误十年。
这样的话不但他们的婚事耽搁太久,连弟弟的婚事也要随着推迟。
如此便会影响国家的人口繁育,进一步影响国力。
所以律法特别规定,婚姻不必一定按长幼顺序,只要女子年满十五岁,男子年满十七岁,就可以定亲。
不过,对于很多门第高贵的人家一般都是等儿子考取功名,再谈婚论嫁。
但不管怎样,只要没有极特殊的情况,一般只要定亲后三年之内也就成婚了。
卫宜宛虽然还未及笄,但情况特殊,如今算是双方口头定下,只等明年她满了十五岁,就可以和邵杨定亲了。
此后短则三年长则五年他们就会正式结婚。
邵杨知道这件事情没有回转的余地,气得吐了一口血,之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死活也不肯出去。
不管谁来劝他,他只是用被子蒙了头,一句话不说。
邵天资夫妇对此也是无可奈何,邵桐认准了这事是卫宜宛自导自演的,无奈找不到证据。
因为那乞丐被抓起来不久,就在牢房里自尽了。
邵杨变得委顿不堪,但邵家封锁了消息,外人并不知道这些。
卫宜宛只当邵杨害羞,所以才不来见她。
等她在邵家养好了伤,趾高气扬的回到了智勇公府。
梅姨娘的那两个女儿,又像之前那样变回了卫宜宛身边的两只哈巴狗。
在一旁竭力的奉承,乐此不疲。
卫宜宁还是那副不言不语的死样子,卫宜宛此时以胜者自居,也就懒得和她一般见识了。
这天几个人来给朱太夫人请安,梅姨娘柳姨娘恰好也在,众人坐着闲话。
梅姨娘看着卫宜宛说“四姑娘身子单弱,很该补补。”
卫宜宛听了一笑“姑姑家昨天还送来了不少补品,我看了那些东西都要流鼻血,谁耐烦天天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