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头。在那威风八面的金卫军中,一面篆刻了“李”字的帅旗凛然飘动,似乎还沾染着鲜血的颜色。
甲胄铮铮,狼烟扑面!
那李熠被簇拥在众将士中间,没有乘车驾辇,而是端坐在马上。凤翅溜金的头盔下,面部线条刚硬高冷,黑金的铠甲外,一件镶织了金线的大氅迎风而展,飞扬着扑面而来的雄性之美。只听得他胯下黑马扬蹄一声长嘶,全城百姓一起高呼。
“剑南永平,剑南永平,剑南永平。”
他静静而立,目光环视,如一头森林之王在捕猎。
杀气!
满身的杀气!
一种华贵冷漠中的狂野杀气!
风吹来,刀片一般刮过脸。
众人皆看不清那个李熠的五官长相,却能清晰地感受到一种熟悉的硝烟味儿。那是一种只有经历过无数战场和鲜血的洗礼才能磨砺出来的杀伐气概。
“大胆,你为何不跪?”尖锐的嗓音,把一个看傻了的妇女的魂魄给震了回来。
她这才发现自己鹤立鸡群,成了人群里的特例。而那个高倨战马,伫立于万人中间的李熠,眼风凌厉地扫了过来,视线犹如破风的刺刀,扎得她心中恐惧,不由地想往后退。
可不等她开口,身边的丈夫哆嗦一下就跪地磕头。“饶,饶命,这是小的媳妇。她,脑子不,不好使!”
低垂着头,她没再去看战马上冷飕飕的男人,为了自家小命儿考虑,脚一软就跪了下去,埋着脑袋,哆哆嗦嗦地憋着嗓子,真想就当自个儿是个傻子,找个地洞钻进去。
“我是他媳妇,我是他媳妇,我是他媳妇……”
李熠高坐马上,看着她,半晌没有动作。他不动,跪在地上的人,琢磨不透也只能一个个安静地跪着,汗毛倒竖地体会传闻中的肃杀劲儿,只当在人间地狱里走了一遭。
四周,一片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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