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活体标本(3 / 3)

他到了平安酒店已经十一点,这个时间点很尴尬,吃午饭略早,但补觉又不够了。

饭后小睡了一会儿,林泉按时到了,又是对柯俊侠尚未痊愈的大脑一阵狂轰滥炸,不过柯俊侠毕竟也是大四了,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但毕竟也是个学霸,所以没到晚饭的时间就把预定的条款都记熟了。同时他也发现林泉也是个有本事的,于是出于表示感谢,就请她吃饭。

林泉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但提出就餐地点由她选。

柯俊侠开始也没在意,但林泉选了一家大学城附近的餐馆,一说名字柯俊侠就蒙了——那家餐馆的顾客绝大多数都是情侣或者即将成为情侣,也被称作大学城十大表白圣地之一。

但话已经出口了,男人大丈夫不能言而无信,而且无非也就是一顿饭看,所以柯俊侠也就去了。

结果那是个林泉熟人超级多的地方,这让整个晚餐过程柯俊侠如坐针毡,因为林泉所有的熟人都会过来嘻哈地打招呼,然后朝柯俊侠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眼,最要命的是有几个人柯俊侠也认识,就是前几天一起在伊丽娜那儿混学分的同学。

柯俊侠自认为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而且普通人类和变异人恋爱甚至结婚的事儿也不是没有,有时候还是一种时尚,但这里有一个指导原则,那就是可人类普世审美观的问题,你要是和一个俊美的精灵恋爱,绝对没有问题,你要是找了个半兽人结婚,那绝对就是重口了。

林泉当然还算不上半兽人,严格的说五官还是很漂亮的,但她猴子似的体型,猩猩一样的脚,确实不符合人类普世审美的价值。

不过林泉倒是很开心的样子,而且很享受别人问候的过程,她还会以眼神和表情配合,让旁人觉得她正在和柯俊侠恋爱。

好容易熬完了整顿饭,柯俊侠原本想就此逃之夭夭,谁知林泉又提议散散步,还没等柯俊侠提出赞同或者反对,她就已经挽上了柯俊侠的胳膊。

柯俊侠知道这在大学城旁的林荫道上是一种怎样的风景——一个年轻阳光的大男孩被一只猴子挽着。

“要不我们去前面公园坐坐?”林泉兴致颇浓,但柯俊侠已经面临崩溃,那个小公园也是大学城的一景,号称接吻圣地。

柯俊侠再也熬不下去了,哭丧着脸对林泉说“我想回去了,你就放过我吧。”

林泉没生气,反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同时松开了挽着柯俊侠胳膊的手。

柯俊侠扭头就跑,满脑子环绕着“感谢不吻之恩”,逃也似的跑回了酒店,喘息稍定后发现自己忘了骑摩托车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