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是白色,北美地区挺常见的白尾鹿,张小楷早就见过。
如果换成一头成年鹿在这,无论公母,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但面前只是小鹿,张小楷长这么大以来,从没亲手猎杀过动物。
小鹿在见到人之后,顽强地站立起来,一脸提防地看着张小楷,张嘴发出叫声,眼神清亮透彻,带有点威胁的意思。
往周围看,没有鹿的脚印,也没有其他白尾鹿的踪迹,看样子小家伙已经在这逗留挺久了。
心里挣扎着,跟饥饿做搏斗。
并没有没犹豫多久,已经饿到失去理智,几秒后便决定要烤了它补充体力。
就在准备扣动扳机时候,视线瞥到树旁的小雪丘,有根鹿蹄子露在外面,立马将枪口偏移开来。
从小以聪明而得到老师偏爱,上学都是跳级,张小楷聪明到能猜出,既然小鹿还活着,母鹿应该才死没多久。
这气温比他家冰箱都冷,肉还可以吃。
急匆匆走过去,将用脑袋顶撞自己,勇敢捍卫母鹿的小鹿放倒,拉开书包拉链找到备用的电线,将四个蹄子困在一起,有充当备用口粮的打算。
太冷了,冷到动物都不愿停留在外面,想找到适合的食物并不容易。
这两头鹿在张小楷看来,简直是老天爷送给自己的礼物!
不顾小鹿还在挣扎,少年跑过去将积雪拨开,如同他所想的那样,雪下是一头母鹿。
因为缺乏食物而骨瘦嶙峋的成年母鹿,保持着半天前倒下时候的姿势,身躯硬邦邦,死到不能再死了。
如何割下它身上的肉,成了头等大事,手边找不到趁手的刀具,飞机驾驶舱倒是有不少锋利铁片,再回去拿显然不现实。
把书包里的东西都拿出来,蹲在雪地里一样样看,确定用不上之后又塞回包里,最终将视线停留在那个威士忌酒瓶上,碎玻璃足够锋利。
酒没有部结冰,和吃东西的相比较,如何取舍一目了然。
在树上砸碎了瓶子,拿着锋利瓶口,觉得应该可以将皮肉切开,顿时就跃跃欲试。
身后小鹿叫个不停,它的腿被绑住,躺倒在雪地里。
正准备动手时候,张小楷动作停顿,还留有童心,他并不是冷血的性格。
先拎着小鹿,摆在另一棵树的背后,确定它看不见自己接下来的举动,这才对母鹿尸体比划着,最终将视线停留在看起来肉更多的后肢上。
深吸了口气,开始用玻璃去切割冻硬的鹿腿。
口水已经在不断分泌,呼吸声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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