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说,把手机拿出来当手电筒也是常识了。
斯克拉姆就这么靠着手机的照明,从一楼开始搜索,一直搜到了五楼;在这个过程中,他试着把自己想象成了另一个人——两天前的车戊辰。
他严格按照车戊辰的描述,模仿对方的行动,并计算着时间。
从18:36车戊辰抵达现场,到19:25他用监控室里的电话报警,总共是49分钟,这49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始终让斯克拉姆难以释怀。
也许这只是斯克拉姆单方面的胡思乱想,也许对方的证词就是事实,但无论如何,他还是想再验证一下,哪怕这是徒劳的,至少也能让自己死心。
…………
39分钟后,斯克拉姆站在了汤教授的办公室里。
他的验证结束了,他已搜完了所有房间,隔壁就是监控室了;但是,他所花的时间,比车戊辰要短十分钟。
那么……这十分钟去哪儿了呢?
斯克拉姆长吁一口气,干脆在汤叔那张舒适的办公椅上坐下,边休息边思索道“是我的动作太快了吗?的确也有这个可能,毕竟每个人搜查的节奏和效率不同,车探员当时是在一种随时可能遇到伏击的警戒状态下行动的,而我则是在已经知晓房间都是空的情况下进行搜索……
“但假如不是这个原因导致的时间差……那这十分钟里,他又能干什么呢?
“删除录像?销毁证据?这些推理在今天上午已经被他推翻了,正如他所说……如果他真是同谋,根本没必要用这种形式参与到案件中来,或者说他完全可以让警方察觉不到他的存在就把事儿办了。
“无论怎么想,他都不可能是犯人的同谋……非但逻辑上说不通,就连凭空捏造一个能支撑这套行为的动机都很难。
“所以……真的是我钻牛角尖了吗?”
若要从侦探的角度给斯克拉姆分类,他应该算是个传统的美式硬派侦探,就是那种……靠着办案经验和直觉来锁定嫌疑人,并用高效、快速、强硬的手段来推进调查的行动派。
和逻辑严谨、充满理性的演绎派相比,这类侦探的缺点很明显——上限不足。
在普通案件中,这问题可能还不明显,甚至行动派会显得更有效率;但在一些案情比较复杂、或凶手足够精明的案件中,行动派经常会遇到瓶颈、或是冤枉好人。
而且,行动派还有个毛病,就是很容易会过度地投入到某个案件之中。尤其是遇到那种重大的悬案……越是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越是让他们无法自拔。
有时他们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凭着“我知道一定是他干的”这么一个想法就盯着某个嫌疑人穷追猛打;这种做法,与其说是侦探的态度,不如说是政客的态度,即“听到问题之前就先选定立场,然后从选定的立场出发再去考虑问题”的做法。
用这种模式,即便最后抓对了人,也只是运气,是赌徒式的胜利。
就算客观上为社会伸张了正义,但主观上实是一个赌徒的自我满足。
斯克拉姆,现在就陷入了这种情绪当中……由于推理能力的不足,他只能在对车戊辰的怀疑和自我说服中挣扎。
不知不觉,他就坐在椅子上、想得出神了。
“什么!”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斯克拉姆那已经失焦的目光触到了什么,这让他惊得直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那一秒,借着手机的灯光,他发现办公桌底下的一个边角里,有一小块区域的色泽和周遭不太一样。
在白天、或是房间里灯光比较充足的时候,是很难发现这个异样的,但在这黑暗中用手机的光线去照,就能看出那块地方折射出的光、以及周围灰尘的印记……共同勾勒出了一个整齐的矩形。
斯克拉姆的心跳在加快,那种血从心脏直冲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