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会鞠躬尽瘁,把我所有的心血都投入到工作之中。”
那个叫乐乐的女孩,似乎也缓过了神来,对袁恒怯生生地说道“谢谢大哥哥,这个珠子送给你,这是乐乐和姐姐在山上捡到的,可漂亮了。”
说着,乐乐就从脖子上的红包布包中取出了一颗的鹅卵石,不过令人称奇的是,这鹅卵石是球形的,且圆润无比,看这扮相怕是经过了,较为精细的打磨。
袁恒也在稍稍一愣,用眼角瞟了瞟那个少妇的表情。
少妇似乎也注意到了袁恒的目光,露出了一个淡雅的笑容,用百灵鸟般的声音说道“小伙子,你就收一下吧,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当做乐乐的一番心意吧。”
乐乐的父母都这么说了,袁恒也没什么好推脱的了,伸手接下了乐乐手中的石珠,笑着开口道“不用谢,这是我该做的,至于这颗石珠,哥哥就收下了。”
说完,袁恒将手中的石珠放进左边裤袋,又笑着开口道“谢谢你,小妹妹,这石珠真好看。”
到了晚上,袁恒因为升职,加工资了,特意请了几个同事,打算出去搓了一顿,还不忘喝上两杯。
直到深夜,饭店关门了,众人才各自回家,袁恒也拒绝了没有喝醉的朋友相送,就提着一个啤酒瓶,一个人晃晃悠悠的独自回家。
换成往日,袁恒是打死也不喝这么多的酒,但今天难得的碰上了一位贵人。
一时高兴也就多喝了两杯,可这一喝就停不下来了,现在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就一个活脱脱的醉汉。
回家的路上,袁恒又灌了一大口啤酒,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道“以后还是少点喝酒,比较好,嗝∽”
当袁恒经过某个小巷时,一只手把袁恒拉进了一条昏暗的小巷,一个声音威胁道“把钱和手机交出来。”
换成平日的袁恒遇上劫道的,一定会自认倒霉,老老实实的把钱和手机都交出去。
可现在的袁恒因为刚刚升职,正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更何况还喝醉了,借着这一股子酒劲。
居然不顾这小混混的威胁,一脚踹在这小混混身上,一脚就将这小混混蹬飞在了地上。
这个小混混也被这么一脚给干蒙了,本以为是个酒鬼,只要吓唬两下,就会乖乖的把钱和手机都交出来。
可万万没想到,眼前这酒鬼会突然动手,一时间没有什么防备,就让袁恒一脚给踹倒在地上。
这个小混混感到一阵的吃痛,慌忙的站起身来,从兜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面露凶恶之色地说道“我求财罢了,千万别逼我杀人。”
袁恒一听混混这话,当即就乐了,将酒瓶中剩余的酒统统灌入口中。
用手握紧了瓶颈,把瓶底在墙上狠狠的一磕。
“噼里啪啦”
酒瓶底部应声碎裂,只剩下锐利,且不规则的玻璃尖。
袁恒将锋利的部分指向混混,大声骂道“杀人啊,我好怕呀,有种拿刀给老子来一下呀,老子还怕你不成?”
混混可能也是个新手,一个人干活没什么经验,遇上了袁恒这种硬茬,在气势上不由地弱三分。
心里估计已经打退堂鼓了,有些结结巴巴的说道“今…今天,算你运气好,下次别…啊!!!”
话还没说完,袁恒就提着破酒瓶砸到混混头上,醉醺醺的说道“是男人就干,别磨磨唧唧的。“
说着,袁恒提着个破酒瓶,又往混混的头上抡了一下。
俗话说的好,泥人都有三把火,更何况是活人,还是个混混本身就不脾气不太好,被袁恒用破酒瓶抡了两下脑袋,倒也激起了他的血性。
让这原本打算退缩的混混,一咬牙将手中的弹簧刀向前狠狠一刺,刀子稳稳当当的插在了袁恒左腿上。
袁恒被刀子一捅,剧烈的疼痛感瞬间刺激了袁恒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