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买走谁就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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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串的组合拳下来,与财政民政和工部兵部相关的官员,都是觉得眼花缭乱,匪夷所思。
“李司空和刘尚书想到的各种对工坊生产时的收税办法也太细太可怕了。怎么给他们想到那么多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的?
不过交易流通运输的税确实是降下来了,原本只能官产的东西,好歹现在是民间只要给钱,就允许民营生产,设备上有铭牌、官府有登记造册就行。”
“这是给工商行业套上了更重的重税,不过也给了他们更公平的管理,但愿李司空能信守承诺,朝廷以后对于商人不会再跟武帝甚至其他暴君时那样肆意临时起意盘剥了。”
所有文官内心基本上都是这么期待的。
不得不说,李素在相关税法的最后,还是强调了一些鼓励性的条款,他希望刘备也承诺国家对工商财产的保护。既然规范收了重税,不能再搞法外盘剥,不能再不保护私有财产。
虽然这种私有财产保护肯定达不到近代的程度,但至少不能干“养肥了杀猪”的事儿,要管也得“法不溯及既往”,你觉得哪些行业赚钱过多、吃相太难看、矛盾聚敛加剧,那就修税法管以后,往后多加点税宏观调控一下。
所以,虽然大多数文官对新税法觉得苛捐杂税太多。但最后李素给了个甜枣,建议刘备亲自保证,“在工商税领域,永远承诺法不溯及既往,不清算法无规定之前的经营”。
刘备还表示愿意把这条写入后世君主的“祖宗之法”,这下总算是平息了大多数的怨念。
毕竟,能做到这一点的仁君自古还没有,皇帝对于商人都是法外加刑的。刘备“苛捐杂税”之余,强调“确权明责、定纷止争”,鼓励“有恒产者有恒心”,也算是遵循了孟子的圣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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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点流水账,但是为了把相关枯燥情节尽快过掉,也只能这样了。今天一万一千字,把这个情节整体解决了,明天进入实战环节,李素去雒阳和宛城上任,到时候就不用应付皇帝了,自己想怎么干怎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