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和联邦制的共和国,如果法兰西也实现二元宪法的话,君主制和共和制并存也不是不可能。
理论上可行,群众情绪上能不能接受是另一回事,首先,当局要让民众明白什么是二元宪法,等他们明白了,还要面对民众以后会不会有三元、四元宪法的提问。
路易斯安那州将自己的建州时间定在1812年,后来又根据这部二元宪法颁布了一部民法,又是13年后了。
人类按照托勒密的地心说记录观测数据,却发现不准,每隔几年就要修正轨道,以至于行星的轨道密密麻麻,才有人怀疑它是不是正确的。
改成日心说后果然方便了不少,同样法典编出来了不实用,那法律也可以休眠的,最终路易斯安那州还是民事案用的大陆法,刑事案用的普通法。
也因为路易斯安那的特殊性,法律体系里有了不方便法院原则,主要用于“国际”民事诉讼案里,美联邦执法跨州如跨国,逃到别的州等于跑到别的国家。
执法难度那么大,破什么案呢?
警察的绩效、晋升破案率占比很高,幸好有轻罪制度,这是可以提高破案率的。
如果你是个有钱人,那么警察的指控在经过律师处理后不会计入你的档案,你只需要支付一笔数目很小的罚金就可以走了。
而如果是非富裕阶层,不支付罚金或者不按时出庭意味着你要收到一张逮捕令,以后你就休想找到工作了。
至于本身就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比如辛迪·罗德里格斯,她在50岁时因为入店行窃被捕,她是个残疾人,之前做过两次背部矫正手术,因此她一直受到病痛折磨,她希望医生能给她开奥斯康定。
医生的处方却是给她了,她是在沃尔玛的药店取的药,但是她也知道那药现在黑市上有多贵,于是就偷了一瓶,结果很快就被发现了。
她很快就被判罚金和诉讼费578美元,由于她没法拿出那么多钱,她被缓刑一年执行,由法院聘请的一家私人缓刑公司负责监管执行。
这是联邦政府减少财力投入的办法,而且可以省去不少警力,私人缓刑公司只需要监管辛迪只按时付罚金就行了,她那样有残疾,靠救助金过日子的人能跑哪儿去呢?
虽然辛迪的案子不涉及违禁物,但缓刑监管公司还是要求她做检查,一次费用20美元。
那整整一年,辛迪为了避免坐牢,不得不将自己所有的财力——残疾人补助金都给了监管公司,她不得不停掉了汽车贷款,结果车被拖走了,她只好步行,疼痛的折磨让她摔倒三次,不仅摔断了胳膊,还磕掉了牙齿,然而她已经没钱补牙了。
在此期间辛迪给了监管公司500美元,但监管公司只给了法院66美元,同时监管公司告诉辛迪,如果剩下512美金不缴清,她还是会被收监入狱。
此时辛迪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了,于是监管公司以违反缓刑规定向她发出了逮捕令,并要求法院将她的缓刑考验再延长一年。
美国的轻罪制度是系统性得惩罚穷人,辛迪自己想偷拿药片是有过错的,但是一次过错都不能容忍,将司法当成了公司经营的当局没有一点错么?
像辛迪这样的人不能给那个怪兽贡献,反而成了它的成本,她本不该被生下来。
而类似沃尔玛这样的大型公司则从中看到了商机,聘请了一家监管公司,为涉嫌在商店内盗窃的顾客们量身定做了一套私营轻罪系统,向他们收取巨额罚金和费用,以换取这些企业不向警方报案。
辛迪在药店柜台上看到的那瓶止痛药是药剂师故意放在那儿“钓鱼”用的,一包薯片才多少钱。
众多企业从中分到了一杯羹,每年有数亿美金的收入,而那些人的下场如何,那些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白领不会管的。
美国法律里不允许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