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快感觉到自己被温暖的毛毯包裹着,眼前出现了一个燃烧的壁炉。瓋
旁边坐着一个女人,即便憔悴了她依旧是美丽的,她的手不断颤抖,拿起酒瓶,像喝水一样喝。
在沙皇被推翻之前,俄国在美国还有大使,虽然那时禁酒令还没有正式颁布,但是白宫已经首先“干了”,这让俄国大使不得不自己带着酒参加白宫的晚宴,对于俄国人来说酒就和水一样。
等二月革命结束后,俄国陷入内战,国内也下了禁酒令,伏特加自供都不够。
威士忌也是一种烈酒,但一直以来都是殖民地向英国输送产品,什么时候变成英国遵照殖民地的需求送货了?
然而这种骄傲在因为禁酒令导致航运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也只得做出了“让步”,英国船主们将威士忌运到巴哈马,再由巴哈马将酒运往美国。
当时巴拿马是美国人的租界,它最值钱的是巴拿马运河。但英国人在巴哈马也有一片岛屿,岛上盛产的朗姆酒深受美国人的喜爱。
装备升级后的美国海岸警卫队开着汽艇抓这些私酒船还是能行的,三海里执法权是1878年英国制定的《领水法》规定的,美国要求改成12海里,就是对以前的旧秩序发起挑战,且由于航运减少,英属巴哈马向英国交税变少了,于是英美两国就领海的问题产生了纠纷。瓋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船只也是领土的一部分,因此美国在1922年10月颁布法案,禁止一切美国船只售酒,同时也禁止外国船只在美国领海售酒。
这引起了国内外船主们的不满,最高法院在接到了无数的抗议后,改成美籍船只禁止在3海里范围内售酒,司法部有权禁止所有外籍船只载酒进入美国领海。
大多数国家都选择了遵守,只有英国船主们不满这个规定,他们要求英国政府对美国“强硬”,并且筹钱买了一船货,毫不遮掩得开到了美国。
最后美国国务卿休斯与英国签订了新的国际法,3海里不是不可侵犯的,变成了涉事船只1小时航程的距离为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执法范围,也就是说看谁跑得快,美国也允许英国封装酒品进入领海,只要他们没有被抓住。
等英美签订了《禁酒条约》,美国又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
加拿大与美国即有邻海又有邻土,但不管那条国界线多么“隐形”,它都是存在的,不可能像橡皮擦一样擦掉,然后两个国家执行一部法律。
假设这样,有一艘运输啤酒的车在路上侧翻了,路人看到了非但不前去救司机,反而把车上的酒都搬走了,这种哄抢行为是不遵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大家都想打黑领带,像绅士一样参加高级酒会对不对?瓋
有海上的领土就有陆上的领土,大使馆是属于所在国的国家的领土,比如胡佛经常去的比利时大使馆,那里没有禁酒令。
如果仅仅是为了喝酒,还可以去别的大使馆,但胡佛和比利时有特殊交情,在比利时被德国占领期间,他帮助12万受困的美国人返回了美国,之后又向比利时补给,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胡佛成了粮食总署署长,在为本国军队供应粮食的同时,也为盟友食品补给。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欧洲面临严峻的粮食问题,1923年一个面包20万马克,一美元可以换6.5亿马克,而在1921年一个面包才20马克。
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是通过1919年5月29日的日食期间,观测恒星的光是否因时空弯曲而论证的,在此之前根本没人相信爱因斯坦的理论。
弗雷德里希答应了,但是在他出发前三周,奥地利大公被刺杀,由于克里米亚与德国是对立的,弗雷德里希被扣押了整整一个月,士兵怀疑他带着望远镜,是敌方的间谍。
倘若镜中花、水中月是一种幻梦,那么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