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公路上,司令、军长、师长追踪打闹。
一会儿整队齐步走,一会儿从路边捡根树枝当红旗或扛在肩上当枪,累了坐下聊天。海阔天空,欢声笑语,看上去真有那么点“无忧无虑”。
这跟带嫌犯去指认现场差不多,要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
交警前后路口设置路障,机动车辆绕道而行。十几个民警换上便衣,骑电瓶车或步行一路跟着,发现行人围观立即上前劝阻,帮他们“清场”。
三辆悬挂地方牌照的车,一辆负责指挥,一辆负责摄像录音,韩博和周素英坐在中间的商务车上,负责观察及“场外指导”。
曲聪开车,身边没外人。
老宁探头看看前面的指挥车,嘀咕道“韩博,你是领导,你去bj见过大世面,你说我们公安这么混成现在这样。案件正在侦查阶段,家属就开始告状上访,搞得局领导焦头烂额,搞得跟犯过多大错误似的。”
“不理解?”
“让我怎么理解,想当年我们当派出所长时什么样,说一不二!你最有发言权,你搞那么多次行动,打击过多少人,说抓就抓,说罚就罚,他们也就是在背后叫你‘韩打击’,哪敢叽叽歪歪,哪敢到处告黑状。”
当时经费紧张,不过当时公安比现在有威信。
现在人看见公安不怕,当时的人被公安找上门或被带到派出所腿真会软,不管有没有犯事。
19901226案中的张兴宝不是普通老百姓,不仅在市委小车班工作,退伍前甚至上过战场打过仗,可一想到公安就怕,以至于隐瞒重要事实那么年,为自证清白甚至主动要求调入公安局。
犯罪分子担心被公安严打,没犯罪的人担心蒙受不白之冤。换言之,当时群众的那种怕,当时公安的威信,是建立在许多“不规范”基础之上的。
“韩打击”已成为历史,现在不可能再出现,要是再涌现出一批“韩打击”、“王打击”、“李打击”,那无疑是一种倒退。
“宁局,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连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在增强。司法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也越来越注重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再跟以前一样,必须与时俱进。”
韩博遥望着跟小单玩得正欢的张大勇,不无感慨地说“以前怎么破案的,有口供就能破案。唯口供破案还是破案么,刑讯逼供与犯罪何异?所以原先那种等待审讯结果,再去外围印证的做法必须转变。”
“零口供办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不能因为难而不去做。”
正准备跟老朋友推心置腹谈谈,手机突然响了,冯进程打来的。
“韩支队,嫌犯亲属果然作了伪证,在铁的事实面前,张大勇父母承认铁锤是他们家的,承认之前没说实话。但依然坚称张大勇不可能杀人,说什么锤子已经不见很久了,肯定是别人偷走杀人,然后栽赃嫁祸的。”
意料之中的事,不过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
韩博挂断手机,周素英突然道“韩支队,案件查到这份上似乎已经水落石出,但就像你刚才说的,我们不能凭口供或其它单一的证据就认定张大勇杀人。”
来安乐做什么的,现在又是在干什么,答案只有一个,是在想方设法证明“武疯子”杀人。
不能先入为主,不能犯旬丽案专案组当年的错误。
韩博沉思了片刻,抬头道“杨二根确实无意中教唆过,案发前三天,被害人开车时也可能溅过张大勇一身水。但这不能作为杀人动机,因为时隔三天是一个重大疑点。他不是普通人,他是精神病人,存在智力障碍的精神病人,要报复早报复了,不可能等三天,更不可能精心策划,不能有预谋地去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