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合抱的大树下,提利昂停住马头,从怀中摸出一个匣子,丢给了身后的男人。
男人伸手接住匣子,斗篷下,他整个上半身,包括整张脸,都缠满了绷带,不少地方的绷带上还有鲜红的血迹。
“这么短的时间,没想到你能恢复的这么好”,提利昂点了点头,半个月前,这人还一脚踩在通完冥界的大门上呢,三天前,一顿能吃下三人份的食物,现在已经能正常的骑马,。
“马马虎虎,和人动手还差点,走走跑跑什么的已经没什么问题了”,男人撤下脸上的绷带,一张两边嘴角下沉的男人的脸重见光明。
“提利昂大人,感谢您的帮助,以后,无论出什么事情,哪怕是要我用上这条命,请您随时吩咐”,
男人将匣子放到马鞍旁边的袋子里,诚恳的对提利昂说道“无论我在世界的任何角落,只要您需要,我必然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嘿,如果真有那天,我一定要请你喝酒”,提利昂笑了起来。他看的出来,眼前这个男人是认真的。
不过一百金龙,就能得到这样一位能为自己卖命的勇士,怎么看都是大赚特赚。
“接下来,我将前往北境,那里能避开所有的提利尔家族的耳目,您也能在那里找到我”,玛尔斯一拉马笼头“我再也不属于河湾地了,现在我是玛尔斯佛瑞曼。”
“佛瑞曼,自由之人么”,提利昂一笑,他还以为会是瑞凡德,牢记复仇。
看着玛尔斯在玫瑰大道上驰骋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什么,提利昂总觉得自己将来必然会有召唤这个男人的一天,那时候两人或许要将生命一同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