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莱曼公爵口中的敌人——五辆装甲车一路驰骋而来,悍然翻越一座低矮的丘陵,而后逐渐减速,在反叛残军前方七八百米处停了下来。
那带有轮子的大铁疙瘩是什么?难道是伪王的新武器装备?
骑在马背上的贵族们一脸好奇,纷纷伸长脖子向远处眺望,他们还是头一次见到那五辆绿色的铁车,车顶上还配备了与火枪相似、体积稍大的武器。
这铁车居然可以在陆地上跑动,铁皮之下有马或是牛在拖着跑吗?
在外面弄这么大的铁壳,显然是用来防御弓箭和铅弹的,整得跟缩头乌龟似的,进攻方面应该靠的是车顶上的那把火枪。
区区一把体积有点大的火枪,能有多大作用?可笑,还不如火炮呢!
这么窝囊的东西,也就只有愚蠢的伪王才造得出来。
对此,莱曼公爵很是不屑一顾,就算你防护能力再高超,没有强大的攻击能力也是枉然。
“全军听令!”
既然敌人主动出现,那莱曼公爵就不客气了,当即更改指令,大声道“长枪兵给我冲在前头,弓弩手跟在后面,进入射程立马放箭,持枪骑士排成三列做好射击准备,其他骑士护在我们周边。”
有这么沉重的大铁壳罩着,移动起来想必很不方便。
而且,对面只有五辆铁车,躲在里边的士兵撑死也就数十人,根本不足为惧。
即便刚刚在军营里遭受过重创,莱曼公爵带出来的残余部队仍有千人之多,消灭这点敌人自然是不在话下。
这次的胜利必然是手到擒来,待会拿下那五辆不知道叫什么的绿色铁车,肯定要带回去好好研究一番,莱曼公爵不禁在心中暗想。
“都给我冲!”
随着骑士队长高举长剑发出号令,长枪兵被迫冲在最前头,弓弩手在后面跟随,持枪骑士在后方整齐地三列队伍,装填好子弹,端起手中的火枪,缓缓前进。
莱曼公爵之所以下达这样的命令,主要是想减少骑士的伤亡。
与数量众多的平民相比,骑士的命更加珍贵些,毕竟一名合格骑士的培养少说都要花费数年的功夫。
据之前率领小支部队去骚扰丰穗城的骑士回来报告,对方使用的火枪貌似比他们的先进一些,可无论再怎么先进,开了五枪之后,还是需要装填子弹。
以十多名士兵的性命换来这个重要情报,简直太值了。
正是如此,莱曼公爵才会命令长枪兵冲在最前面,目的就是想让他们去消耗敌人的子弹,而非消灭敌人。
死了就死了,反正炮灰随时可以抓人进来补充,莱曼公爵一点也不心疼。
在他看来,平民不过是一种可以随便挥霍的资源而已。
面对奔涌而来的敌人,这五辆装甲车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后车门打开,里边持有半自动步枪的士兵迅速下车。
机枪手打开车顶的天窗,两手抓住重机枪的握把。
一旁的机枪副手提着弹链箱放上来,随后打开盖子,给重机枪装上弹链。
装好后,他提醒道“可以扫射了!”
“了解!”
语毕,机枪手两根拇指摁下击发机,枪管随即旋转起来,枪口喷出长长的火舌。
突突突——
五挺安装在装甲车顶上的重机枪对着反叛残军疯狂扫射,冲在最前面的长枪兵瞬间倒下一大片,后续的士兵也无法继续前进。
刚刚下车的士兵们也抬起手中半自动步枪,一同射杀敌人。
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莱曼公爵直接傻掉了。
这是什么变态武器?!居然能持续不间断地输出!
他们打造的火枪只能一发一发地发射和装填子弹,对面一把恐怖的武器就能顶替上百名持枪骑士,这差距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