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鲜血!
他每用杀死一个人都会将他的头颅用轩辕剑砍下!然后用昊天锤锤爆!
杀戮时,轩辕剑通体金黄的剑身总会变得血红。
不过血液总会很快的奇迹般的干枯消失掉!
昊天锤依然是电光闪烁,肉眼可见的金色闪电环绕在体积大约500立方厘米的锤身。
比赛结束后,观众席的疯子们又是一阵沙雕般的高呼狂叫!
唐霄收好轩辕剑和昊天锤,一脸神色淡然的离开了。
在观众席的某个角落,一双充满诱惑的眼睛在目不斜视的盯着唐霄渐渐远处的身影,直到完全消失看不见,她才收回目光。
而唐霄自然也是察觉到了她的注意,不过并没有在意什么。
……
……
进入杀戮之都三天后,唐霄杀掉的堕落者就已经超过了三位数。
而他参加的比赛,只不过是三场而已。
用了三天时间,唐霄明白了,在这个地方,真正可怕的不是地狱杀戮场内的敌人。
而是比赛结束后,在自己最虚弱时要面对的不断偷袭。
难怪一年的时间胡列娜也只不过进行了十六场比赛。
从此,唐霄学会了谨慎、小心和更多的隐忍。
因为他知道,如果再一昧的装逼逞威风!那只能被群殴的很惨!
虽然以他的实力不至于会那么惨,但是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
一个月过去了,唐霄在地狱杀戮场中获胜的场次已经增加到了十场。
现在敢于偷袭他的人,已经越来越少。
但是也越来越强。
随着获胜场次的提升,他才知道了另一个规则。
那就是每次新的一场比赛中,自己所面对的对手参加地狱杀戮场比赛的次数不能比自己少五次。
除非是所有人都比自己少的超过了这个数字。
……
……
一年后。
冰冷的气息令人窒息,地狱杀戮场内,一共十个人缓缓步入。
唐霄走在这十个人中的第九位。
但他却是另外九个人关注的焦点。
七十二次参赛,也自然是七十二胜,这是唐霄目前的成绩。
在整个地狱杀戮场内,比他成绩更好的只有一个人。
而那个人,就是获得了八十一场胜利的胡列娜。
每个来此参赛的人,除了继续在杀戮之都生存的权力以外,最为期待的就是百场胜利。
有了百场冠军的头衔,就可以永久成为杀戮之都的住民。
除了不能离开这里之外,在这里拥有绝高的权威。
甚至可以成为杀戮之王的客卿。
七十二战,死在唐霄手下的人命早已经超过了千人。
只不过,近两个月以来,哪怕是比赛结束之后,也已经没有人胆敢偷袭他了。
唐霄也想赶快结束百场战斗。
但是因为当他的获胜场次变多之后,敢于在他参与杀戮比赛时出战的人越来越少。
往往几天才能凑齐十个人。
而且还是地狱杀戮场事先不透露他会参赛具体时间的情况下。
一年来,唐霄和胡列娜成为了地狱杀戮场明星一般的人物。
尤其是唐霄,只用一年时间就获得了这样的成绩,他已经可以排进杀戮之都成立以来的前五名。
和最初来到这里时相比,唐霄的神色中多了一层阴冷戾气,甚至连身上都释放着一层淡淡的血腥气息和一股若隐若无的煞气!
冰冷、嗜血、残忍、暴戾!
早已经成为了他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