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后,答:“我不签字。”
那绵堂的也沉默持续了很久,才满怀真诚地对着我,说:“白薇应该找个比我更好的男人,她应该有更好的命运,白薇是外柔内刚的人,她的勇气和力量有时足以让一个所谓的英雄自惭形秽。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我一直把当成我的妹妹。她还年轻,可以有更好地男子好好爱她。”
他第一次跟我如此彻底的谈起白薇,我的心如撞鹿,不知如何回答他,扭开头,静静叹了口气。
我缓和一下氛围,道:“我要必须认真的了解我的老板了,这一会认真分析观察的。”
“别太用心了,你会把我搞得筋疲力尽的。”那绵堂低笑,亲了亲我的手。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的这层关系算是什么。
嫌隙归嫌隙,这充满真诚的话,若说我没有感觉,那绝对是骗人的,我甚至于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只是,我不懂,他是仁晟帮小老大,他的女人不会少吧,又难道说大鱼大肉吃惯了,想换换清粥小菜。
得,越想越不靠谱了。
街上正逢当地的世俗节。热情的人在街上唱山歌,我也随着民众一起欢乐的高唱,在大街上招遥而过,
我问那绵堂:“你会唱这类歌吗?”
那绵堂笑了笑:“不瞒你说,我也不会,还记得我曾在孤儿院时唱过的哥哥妹妹的歌吗?”
我格格地笑了起来,旋即用手捂住了嘴,因为那时那绵堂吼起来的陕西调调全他妈是直裸裸的男欢女爱的歌。他望着我笑意渐浓,因为终于懂得那种歌曲的男女香艳之音。
我注视着光亮的街道上人群越来越少,酒楼前的照射范围之外的地方,显得非常宁静,幽暗。一阵轻风吹拂上起我的围巾,那绵堂驻足给我整理好,“真美。”他轻声地对我说。
我们俩都小兴小店铺里喝点酒,都处在那种飘飘然的兴奋状态中,觉得一切都放大了。
夜色更深了,气氛更加宁静,对这个小镇的活动是令人难忘的。我感到一种宁静,一种油燃而升的幸福感。我开心的打了一个哈欠,一只手自然而然的勾住他的的手肘。我们一语不发的步入黑暗朝王妈的小木屋走去。
在石板的路上传来我们脚步声,声音回荡在小镇上显得格外的响。我从小本就惧怕黑怕,我有些神经质的打量着四周,还侧过来望着树丛中的建筑黑影,我更紧地勾住了的肘关节上方的臂弯,其实什么也没有分辨出来。
好静啊,我想,好像整个小镇的人都睡去了,仿佛整个小镇就剩下我俩。人行道上的商店窗木板都紧闭着,一只小狗听到我们的脚步声,意兴风作浪的叫了起来,那绵堂出声叫它住嘴,声音低沉,狗腿子呜呜叫几声,随即安静下来了。
那绵堂高大的身影也是黑暗中一部分,他披着黑风衣,腿的伤口还没有完全好,走起路来偶尔会蹒跚,但是不影响他的雄性风姿,他的手臂结实有力,是一个强壮的男人才有的强状手臂,我向他的身体靠得更近些。我能感觉到他的体温,感受到他的身体的厚实和力量。
我这个合约者也有越轨之时,我安慰自己,我只是借用一下,因为我的黑暗。
那绵堂低头格格地笑:“从前怕黑的毛病还是没有变。”
“恩,别跟我说胆小鬼的事情,我可不是你手下的兄弟!我也不会像小马六们那样怕你,你到底想到我怎么,以胆小鬼的罪名给我三刀六洞?不过今天真是开心极了。”我对着温暖的黑暗笑起来,而后绽开了满意的微笑,那绵堂在哈哈大知,我俩的声音太笑,产生了回音,听起来倒是有些奇怪。
当我和那绵堂走过一个街灯的光线时,他自动调整着自己的阔步以适应着我较小的步幅,我恍惚也看到他在无声微笑着。
此时无声胜有声,能悠闲地并肩负漫步、一起分享快乐,一起远离江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