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周的某一天,陈渐闲着无聊,便踱到他的邻居王璧君处来。璧君的房里安放着一架学校的旧式脚踏小钢琴,它发出的声音如沙哑的昏聩老人的歌唱,含含糊糊实在不敢恭维。但它还不失为一件艺术品的摆设一一至少能体现主人的身份。最能炫耀主人的艺术追求的,是正面墙上“弘扬艺术”的条幅;但不挂帐子的床上方,竟然有两幅火辣的女明星巨照。这样的杂拌味儿,倒像是进入了耍艺者的密室了。
陈渐进来时,璧君正以一个大家手法在琴健上一滑而过,一组沙哑的1 2 3……的流水音调,从他的指间流了出来一一他肯定又想到什么新点子而兴奋了。他每次遇上高兴的事情,总以手快速抚过琴健,似乎那确是他的知音。果然,他立刻扑到书桌上仅有的几本书里搜寻着。陈渐默默地看着他,虽然他们没有很多共同的话题,但陈渐还是没有失去享受与“艺术家”在一起的乐趣。有时候,璧君会唱上一首流行歌曲款待客人。
“看,她来了。”陈渐轻声说道,伧促地低下了头,心突突地跳。他此刻所指的她,是第一天到王校长家签到时,看到的名叫苏杰的拥有者一一竟是个女的,开会介绍新老师时,他才知道。这位女老师,他第一次看见,就有触目惊心的感觉似曾相识。但他何曾认识苏杰?正如梅什金公爵初见纳斯塔霞时说出的毫无根据的话“我认识你。”;或是宝玉初见戴玉时说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往后在校道上擦肩而过,或在教师休息室相遇,他总不由自主地偷眼凝视苏杰,总有一种想与她交谈的欲望,却又苦于找不到谈话借口。有时忍不住停在她身边,静听她与别人交谈为乐。他私下思量,自己这么渴望与对方相识相知,只是因为港湾这地方偏僻,缺乏真正朋友之故。璧君只算同龄人而非朋友;潇定属时髦人士,难以与之为伍;李一呈呢,威气逼人,只能敬而远之。校中当然还有好些男年青老师,但不甚了解,又是远邻。
此刻苏杰正朝他们这边走来。看上去虽没十分动人姿色,却也婷婷玉立,不敷粉涂脂,不娇不嗔,且喜性情平和,并有淡雅清纯之气质,也许是国画画多了之故。她不在学校住,宿舍又在学校另一端,因此平时很少见到她。不能天天见到她常挂在脸上的微笑,或宁静的神态一一陈渐认为这两种神情都别具魅力一一很是遗憾。
璧君挨着桌子,翻着一本厚厚的现代诗集,他要找出一首最能打动他正在追求的漂亮少女的诗一一这就是他刚才突然兴奋的真正原因。他听了陈渐的说话,抬头望见是苏杰,又看了陈渐一眼,不由会心一笑。这笑短促得很,并未落在陈渐的眼里。他当然不敢藐视苏杰,在港湾读中学时,全校都知道有一个顶呱呱的学习尖子叫苏杰,而几乎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王璧君。当时学校不曾搞什么文艺晚会,他的金嗓子派不上用场。苏杰一直不知同级中有个王璧君,只有现在分配回到港湾中学,听人说起,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苏杰越走越近了,她完全不知道,她每走近一步,就会加剧陈渐的心跳。他的血管如放在沸水里的气温表,热血迅速向脑门澎涨。他喜欢这种心跳不安的感觉,哪怕他变得呆笨如木头一样可笑。其实一开始,苏杰就注意到新分配来的陈渐了,觉得这人与别人自是不同,在校上碰见几次,很想同他说说话,却又怕生得不敢开口,所以至今连一声平常的问好都未曾有过。此刻意外遇到陈渐,分外喜悦,但少女的矜持与羞涩感,阻止她正视陈渐。她径直向璧君屋子里走来,好像陈渐不存在似的。陈渐有点失望,甚至伤感。
“有扫把么?“她一进来就开门见山地问璧君,声音比往时还低些。
“只有这把软帚。”璧君指着刚买来的只宜扫瓷砖地板的笤帚说。他把这饰有花纹的细纹笤帚挂在墙上,似乎这并不是扫地的用具,而是一种美观的装饰品。
苏杰忙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