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魏书荞心里面还是感动的。
本以为,云曦有了新的人,他们曾经的过往就再也不重要了。
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即便没有一星半点是爱情的味道,但那也是魏书荞整个生命中最温暖的的时光了。
不只是他一个人记得,还要云曦也都记得,这样的感觉,一下子就照亮了魏书荞一样。
“你都记得啊。”
“当然了,我记忆力这么好,怎么能不记得呢?
我不止记得你那个时候的样子,状态,我还记得你那个时候的害怕。
你虽然比我大一些,也尽管将害怕伪装的很好,可是我还是看得出来,怎么样,我很聪明吧。”
魏书荞点点头“你从小就很聪明,是所有孩子中,最聪明的。你的哥哥姐姐们,尽管也很聪明,却不及你一半。”
云曦笑着“那是。”
她脸上挂着骄傲的神色,继续回忆着“你还记得,你的害怕是什么时候开始缓解的吗?”
云曦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就那么看着魏书荞。
这一下,魏书荞倒是懵了。
什么时候,这个,他还真的不太记得的。
云曦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定然是不记得了。
“我记得,看吧,我的记忆力是最好的了。我记得啊,是父亲从外面带回来了身体比你还要弱的凌七浣。她是爸爸出去捡回来的小孩,也不知道是不是爸爸特意将凌七浣带回来陪你的。还是爸爸主要带她回来就是为了增进我的医术,总之,那个时候,浣浣就来了。
一个比你身体还弱的小妹妹,长得却还挺好看的。
同样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的交到了我手上,你们两个人作为我学医道路上,最重要的‘小实验品’刚见面的时候,还在互相看着对方,想着,对方是不是比自己更加可怜呢。
但是慢慢的,凌七浣就知道,她比你可怜多了。
因为,你有父母,有亲人。魏家还是整个欧域大陆数一数二的家族,财富不计其数的存在。
哪怕你当时就是一颗病秧子,也是聚集了整个魏家所有人的目光。
所有人,是的,所有人都在你的康复。
可是,浣浣没有。
她除了一身的弱病,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钱,没有人关爱,甚至被送到孤儿院,都还要被孤儿院抛弃。
你知道她比你惨,她也知道,她比你惨多了。
一开始,她怕你欺负她,还会讨好你。
随着她的讨好,你的害怕,却渐渐的少了。
大约是因为,你知道,如果你都注定要成为死马的话,她恐怕也不会比你好到哪儿去吧。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为她的病比你严重啊。
我救不活你,就更加没有把握救活她了。
自己的死亡悬在脑门前,可是却能看到别人的死亡是挂在脖子上,或许,恐惧害怕的感觉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你害怕,浣浣却不怕,你舍不得死。
她且觉得,死,或许天堂比人间温暖呢。
她都不怕了,你的害怕也渐渐消失了。
好在,我的医术还不错,时间一天天的过,你和浣浣,还都活着,并且,都有那么一些起色。
父亲不再收养小孩,你却渐渐离不开这个陪你一起在生死线上挣扎的‘战友’了。
父亲找了魏家,魏家知道浣浣对你来说是什么样的意义,毫不犹豫的就收养了她。
从此,凌七浣,就是你魏书荞的妹妹了。
有了家,有了哥哥,渐渐的,你不只是她的哥哥,还是她的心中唯一挚爱。
如果说,我幸运的被你喜欢了整个青春年少的美好时期。
那么,娇娇,你也幸运的被浣浣喜欢了整个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