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苗天人交战许久,始终有些难以决断,虽然她心里认为“刀姥”说的都对,这世间对女子来说确实就像是一个噩梦,但是她想以一介女子之身终结乱世,并且打破男女不平等的局面,实在于做梦无异···
“你连死都不怕,但却害怕为自己、为天下女子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吗?”
刀姥的声音又猛地响了起来,惊醒了庄子苗。
是啊,自己连死都不怕,如果不是被这把神异的菜刀所扰,恐怕现在都已经是一具凉透了的尸体。
既然如此,就当自己这条命是捡来的,搏她一搏又何妨?
庄子苗正欲表明心态,但是冷不丁的又想到了凌辱她的李狗蛋,脸色瞬间又暗淡下去。
要搏一搏是没错,但是这第一关要面对的就是那令人作呕的肥汉,对方的武艺之高,完全让她兴不起任何追赶的念头。
“我连自己都救不了,又何谈去拯救天下的女人呢?
最后,庄子苗只能面如死灰,吐出这么一句。
“你可知道那李浩南原名唤作李狗蛋,在两个月前,不过是偏远县城的一个乡巴佬,大字不识一个,拳脚功夫更是一点都不会。”
刀姥的声音平平淡淡,却让庄子苗整个人猛地跳了起来——对于庄子苗在顾虑什么,何真当然一清二楚。
“什么?”
庄子苗满脸不可置信的反问道:“你是说那李浩南才习武两个月时间?不可能,绝对不可——”
庄子苗是亲眼目睹李狗蛋多次出手的,这肥贼一身内家功夫之强横已经令人叹为观止了,没有二、三十年苦修决计练不出来,更何况还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刀法,以及远超寻常人千百倍的伤势愈合···
想到这里,庄子苗却忽然停了下来,目光落到了身前的这把菜刀上。
没错,寻常人是不可能有那般恐怖的恢复能力的,至于月余功夫就能从零开始将武功练至这个境界,怕是武林至尊再世也不过如此了,这绝对不是正常现象。
问题就出在眼前这把菜刀割鹿上。
“不错,老身既然是应运而生的神兵,又怎能没有一点神异之外?”
刀姥直接开口,确定了庄子苗心中的疑惑:“那李浩南能在短短月余功夫,从一个乡巴佬变成如今的绝顶高手,只是因为捡到了老身。”
“老身也曾想辅佐他创立一个太平盛世,但是你也看见了,此人品性低劣、荒淫无道,若是身为一个农家小子,或许还会人畜无害,但有了一身通天彻地的武艺,反倒成了江湖巨蟊,有朝一日真的执掌天下,只怕···”
“···好在,老身遇见了你,相比李浩南,你才是真正有可能为这个世间带来太平的人,只要你有为万世开太平的决心,有敢为天下女子讨一个公道的勇气,老身自能让你一日千里,超越武林至尊也不过是时日问题,成功之后,更是能青史留名、万世传唱。”
何真的这一席话,纵然庄子苗是个女子,也不由怦然心动。
李浩南,2个月前不过是一个既不识字也不会任何全脚功夫的乡巴佬,但是在捡到菜刀割鹿后,如今已经能在长歌城当街斩杀统武堂的官员、客卿,更是强到能以一已之力屠灭一个中等实力的江湖门派。
那么她庄子苗呢?如果她拿到这把割鹿,又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
而且和一般的女子不同,庄子苗从小熟读百家经史,文才学识甚至胜过许多老学究,对于青史留名这样的事自然也是有着独特的文人情愫,只是因为自己是个女儿身,从来不敢奢想,但如今有了机会——而且一旦实现,恐怕她的名字就算比起始皇帝来也会不遑多让。
这样的诱惑,又有几人能拒绝?
况且,庄子苗胸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