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岳宵回到了岳公馆,想起今天云子枭的羞辱,不禁有些叹惋和后悔。
角落里的油纸伞,还印写着自己小时候的豪言壮志。
十年前,这一切还不是这样的。
那时她总和父亲吵架,原因有很多,不过最主要的还是她打了他的宝贝儿子。
每次都是赶在巴掌落下来之前,一溜烟地跑出岳公馆,转身坐上黄包车,对追出来的岳善和做鬼脸。
多么天真烂漫的时候啊。
岳公馆渐去渐远,隔墙高大的梧桐树绿意盎然,风一吹,两三片叶子从白墙落下,在夏日里,盛日当空,欧式洋房不再尖锐。
门口石狮子屹立不倒,千年万年,始终张着嘴、瞪着眼,直至斑驳泛黄,直至风化,它始终看着,看着屋子主人进进出出,倏而改成洋楼,又倏而换了人,炮火绕过了它,除了它,无一幸免。
小巷子阡陌纵横,也有不少洋房,却难有岳公馆气派,要比其他房子高个屋顶,一如主人的权利,也只有地位尊崇,才能在这乱世坐拥一隅。
岳宵父亲是安城的司长,手握一方势力,威震四方。
他的太太就是岳宵的母亲,统共生了两个女儿。岳公馆的日子不如外人想象中那般光鲜,母亲作为太太,没有生出儿子,岳善和又找了几个姨太太,如愿得了三个儿子,被他宠得无法无天。
母亲性格软弱,后出生的亲妹妹也被欺负怕了,她们一家三口,只能她来替她们遮风避雨。
岳宵个性乖张,不甘屈居人后,学什么都投入十二分精力,骑马射箭防身术等等也不在话下,甚至旁门左道也都精通。
就是对外国的洋东西总是嗤之以鼻,没啥子洋墨水。
她十二分的霸道,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十岁那年,她迷上听歌,百乐门头牌红玫瑰歌声缭绕,悠扬婉转的如同百灵鸟,她偷偷去过两回,把岳善和的令牌拿去打赏,气得他动了鞭子,事后勒令她不准再去百乐门,甚至带人逼得红玫瑰退居幕后。
她的心猫爪一样挠得心痒痒,等伤一好,一条小黄鱼金条扔给百乐门老板,赎了红玫瑰,给她安排住处,从此她想什么时候听歌,就什么时候听歌,即便身上又添新伤,值当。
前两天她心血来潮想玩枪,想了很多办法,岳善和都不愿意让她碰一下。
那是权利的象征,统治者的武器,从来不离身片刻,岳善和的枪就连晚上睡觉都放在枕头底下,远远看一眼都没机会。
安国的首都秽垣,她的初夏,很清冷。
脱下厚厚的棉衣,寒气就肆无忌惮浸入骨子里,一丝丝,一缕缕,田里的泥鳅一样无孔不入,岳宵打着摆子,走进大门,却是愣住了。
桌子上摆着一把枪,最新款式的勃朗宁,她曾在岳善和哪里看过一眼,只一眼,魂牵梦萦念念不忘。
她左顾右盼,最后拿起枪,对着墙壁做了一个射击的姿势。
枪法只有进营地才有人教,之前她已经找弹弓练过准头。
她全神贯注,眯着一只眼睛,睫毛一动不动,把枪口对准墙壁上的油画,画里的花层次分明的花瓣火一样炙热热烈、跳跃,燃烧着她黑色的瞳孔。
猝不及防响起一阵惊呼,“姐姐,你快放下,太危险了!”她吓了一跳,手指用力,巨响响彻云霄。
后坐力震得她手指发麻,耳朵陷入鸣响,脑子更是一片空白,任凭岳晚怎么叫她,也只能看见张张合合的嘴巴。
沉寂的岳公管突然热闹起来,屋里的人蜂拥而至,屋外面层层叠叠围了不少卫兵,他们训练有素,凝重的盯着大门,像是在等待一场毁天灭地的浩劫。
岳善和带着一队人进去,“谁开的枪?竟然敢在老子家里当卧底,逮着给你抽筋剥皮!”他大步流星,看见屋子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