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强硬(3 / 3)

会势成寇仇。你的选择没有错,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我只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四周的气氛仿佛凝固了一般,周北的心里痛苦无比,却又畅快无比。

痛苦的是,他跟幼薇再也不可能。

可看到朱丽华与朱立清他们难看的脸色,心底却无比畅快。

当然,这也是因为李基带给他的信心,否则的话,他根本不敢拿周家和刘家的命运来赌。

就在这个时候,负责处理这起棘手案件的大理寺丞范兴,带着几位随从,神情端重,从主楼那边走来。

大理寺丞是大理寺整个系统中最主要的职司官,并且级别相差非常大。

最低等的大理寺丞只有八品,最高级的大理寺丞有四品。

大理寺卿,少卿,正,丞,组成了整个大理寺系统的主要组织架构。

范兴身为薛州郡城,首屈一指的大理寺丞,就是大明最高级别的大理寺丞。

由他担任主审官,也代表了薛州郡大理寺对这起案件的重视。

一位司直打开了调解房,几位主簙进行了登记之后,引导众人进入调解房,以身份,相关关系为主次,安排了坐席。

调解房面积大约五十平米,中间是一个长条桌,靠墙三面都是听审席位。

顶头的一方上方悬挂了大明国旗,大理寺的天平旗。

范兴身为主审官,当头而坐,一共六个校尉,两个站在他的身后,四个校尉分守长条桌四角,负责维持秩序。

长桌左边是原告席,右边是被告席位。

以主审官为主,左右两边各有一个主簙分别代表双方,为主审官拾遗补缺。

在他们下方,是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再其下才是原被告,最后面是两位司直,负责记录调解过程。

范兴等众人坐下,这才朗声说道:“黄帝历4212年,正德元年秋,七月初十。薛州郡大理寺审查六月二十一日三河府,山南县唐王府王子被刺杀一案,进行第一次开审梳理。现在请双方起立,奏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