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麦克莱恩耸耸肩,快速跑进了地铁站。
看着约翰麦克莱恩的身影,迪斯摇摇头,咬着牙开车前往华尔街大街。
在他离开不久,约翰麦克莱恩从地铁站跑了出来。
因为他速度太快,地铁已经关门出发了。
为了追上列车,约翰麦克莱恩不得不想一个疯狂的注意。
打开地铁隧道的换气通道,直接往地铁上跳。
这可是极其危险的动作。
要不是约翰麦克莱恩身手敏捷,还有着主角光环,踹碎玻璃跳进车厢。
普通人这么干的话,一百个中就九十九个会被列车摔下去,变成肉泥。
而在另一边,迪斯开着出租车疯狂向华尔街狂奔,一路闯了不知道多少红灯。
至于雷卫东。
则搭了一辆出租车慢悠悠的向华尔街走,现在剧情还没有到高潮,黄金还在储备金库内,不用太着急。
十点19分。
疯狂开车的迪斯准时赶到了华尔街地铁站,来到了西蒙说的电话亭。
于此同时。
约翰麦克莱恩在列车上也发现了一可疑物体。
打开一看,正是查理说的液体炸弹。
还好,里面的颜色还没有变红,是白色的。
要不然在列车上,约翰麦克莱恩就是想跑,也没处可跑。
“让开,全都让开,我是纽约警局的约翰麦克莱恩警官,我要你们冷静的向车头移动,马上,快,现在就走。”
抱着液体炸弹的约翰麦克莱恩,边往车尾走,边命令道。
漂亮国人都不是笨蛋,特别是纽约人。
三天一袭击,五天一爆炸,让大家养成了不看热闹的习惯。
听到约翰麦克莱恩自称是警察,手下又拿着古怪的东西。
大家很是听话的往车厢另一头走,没有哪个愣头青跟其对着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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