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名宦官的带领下,林秀走进御书房,躬身道:“参见陛下。”
许久不见夏皇,他好像比以前瘦了些。
朱锦还和以前一样,一副狗腿子的样子。。。
夏皇瞥了他一眼,问道:“你又找朕什么事?”
林秀抱拳道:“回陛下,昨天夜里,臣在街头闲逛时,无意中撞到一件事情,扶桑国那位天骄榜前十的千叶姑娘,在大夏街头遭人追杀,臣略施小计,吓退了那刺客,救下了她,这件案子,事关两国关系,臣觉得密侦司应该查一查”
“什么?”夏皇眉头一蹙,然后问道:“扶桑国那位天骄遇刺,她没事吧?”
林秀道:“她受了不轻的伤,臣让双双姑娘为她治疗过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大碍,只需好好休养便可。”
夏皇又问道:“她现在在哪里?”
林秀道:“回陛下,千叶姑娘是臣娘子的朋友,臣现在将她暂时安置在家里。”
夏皇看向朱锦,说道:“让密侦司速察此事。”
朱锦应了一声,对一名宦官附耳几句,那宦官立刻匆匆走出了御书房。
确认千叶凛没事之后,夏皇才松了口气,扶桑国的天骄,若是在大夏出事,不好和扶桑国交代是小,朝廷的名誉损失是大。
不知内情的人,或许会以为大夏朝廷容不下别国天才。
虽然他的确不想这样的天才出现在扶桑国,但他只是想把这样的天才变成大夏的,没想让人刺杀她。
他瞥了林秀一眼,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林秀道:“前些日子,她找我家娘子切磋过,我们见过一面。”
夏皇来了兴趣,问道:“谁赢了?”
林秀道:“我家娘子。”
夏皇舒了口气,无论如何,大夏还有赵灵珺,只要有她在,最起码能为大夏守住尊严的底线。
但如果明年的大比,大夏能有两位天骄进入前十,不仅朝廷脸上有光,带来实际意义也很大。
想到这里,他的脑海中忽然一道灵光闪过。
他望向林秀,问道:“你说,扶桑国那位天骄,现在住在你家养伤?”
林秀点了点头,说道:“她似乎不愿意住驿馆,外面的客栈又不安全,臣便将她安置在了家里。”
夏皇问道:“她长得漂亮吗?”
林秀想了想,说道:“长得倒是挺漂亮的,就是矮了点。”
夏皇摆了摆手,说道:“你还年轻,不懂这些,女子要那么高的做什么,只要漂亮就好,娇小玲珑,小鸟依人的,也别有一番滋味”
林秀愣了一下,好端端的,怎么说起这个了?
不过该说不说,他说的也没错。
女子高挑有高挑的好,娇小也有娇小的妙,这个道理,他上辈子就懂了,高挑的腿长,别是一番缠人的销魂,但娇小玲珑的,更能激起征服欲和保护欲,还能轻松的抱起来
林秀还是不明白,夏皇为什么忽然和他说这个。
这时,夏皇再次看向林秀,说道:“朕需要你办一件事情,给你半年时间,你想办法将扶桑国的天骄娶了,将她变成我大夏的人,到时候朕给你赐婚”
林秀看着他,脑海中浮现出大大的问号。
他只是来报案的,怎么就聊到娶妻这个话题了?
林秀一头雾水,夏皇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这真的是一个好主意。
人常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即便她是扶桑人,嫁到大夏之后,就算是大夏子民,可以代表大夏出战。
别人没有这个本事,他对林秀有着足够的信心。
他不仅救了那位扶桑的女子,还将她养在了家里,这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