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汐”(1 / 5)

天神日在两个日夜之后,按理来说还很长,但是它又不长。

因为对于天神而言,这一天就是一天,你不能等时间到了之后再去,得提前抵达那里做准备就不说了,总不能天神都出发了,你还没走?这可是大不敬。

更何况天神速度极快,等她出发了你在走,先到地方的一定是天神,总不能让天神等你?

而到了场地,进行祭祀,感谢天神的庇护就不说了,场地上也要进行布置,要将天神休息之地整理干净。

天神躯体极大,基本如山岳一般,他休息之所有数里长,光是整理就需要不少时间。

很快,队伍出发。

这次的队伍是一队、六队、七队、八队。

因为二队全员死亡的关系,三、四、五队留守了下来。

方向朝东,向着太阳那边直走。

不只是狩猎队,还有其它人员,是一个一百多人的队伍,女性有十个,少年除了李素之外也有十个。

少年由成人带上,速度还行,男女都不弱,一刻痕日能走差不多三十里路,本来可以更多,但食物问题,需要停留下来去打猎,还要翻山越岭,对体力消耗更大,不然能走更远。

路上不算艰难,狩猎队本身强大,特别是一队,实力比起二队还要强上不少,普通野兽基本上不是他们的对手。

至于异兽,东边是天神的地盘,异兽很少,会被天神猎杀。

异兽的血肉含有大量精华,一头异兽几乎是同等大小凡兽的数十倍还多,若是出现在天神面前的话,基本没得跑。

这一出发,整整走了接近七十二个刻痕时,也就是两个月块半,差不多两千多里路。

整个队伍都很疲惫,即便说狩猎队员也是,毕竟接连不断的在赶路。

走到了这里,远远的已经能够看到一座巨大的山脉了,那里延绵不断,几乎看不到尽头,彷佛一座天然的墙,将他们所在的这个世界给分割了一样。

看到那个山脉,狩猎队长忍不住吐出一口气,脸上露出笑容道:“快到了,那是天神山,相传是天神们亲自出手制作而成,这里看着不怎么样,靠近了就会发现山脉极高,能遮蔽一切,而只要过了那个山脉,就是天神日的祭场!”

似乎印证他的话语一般,李素眼眸闪了一下,听觉与嗅觉都在震动,远处有动静,是和他们一样的人,距离较远,有十多里的样子,也在朝着山脉前去。

又走了差不多七个刻痕日左右,李素忍不住吸一口气,那巨大的山脉姑且不提,他居然看到了城镇,很大,非常大,比古氏部落大了十倍不止,房子有数千,人口绝对超过三万以上了。

如此众多的人口,无疑属于大型部落,并且还是顶级大型部落。

“那是汐,是我们所信仰的天神麾下最强的部落,光是战士就有两千以上。”

一队狩猎队长眼眸震动,看着那个部落双眼灼灼,忍不住的吸一口气,带着一丝羡慕之色开口。

“非常强大,传闻这个部落曾经出现过三次勇士级别的强者,得以觐见天神,成了天神的侍从,住在祭场之中,守护天神的王座。”

李素眼角跳动了一下,忍不住的道:“勇士要去服侍天神吗?”

不提天神的高度,那么大一个要怎么服侍的问题?李素他可没有给人当奴仆的爱好,并且他如今最想做的事情是如何找到差点弄死他的人,想办法学到对方的能力,成为修行者,然后安稳的活到寿终正寝,又或者燧人氏这位大老钻木取火成功,故事完结。

服侍天神?算了吧!

“当然不是!”一队队长摇了摇头,他笑道:“即便说是勇士,也要有足够强大的实力才行,通常只有彻底成年的勇士,并且在天神日表现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