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安德森控制的嫌疑犯一共两人,一个是镇子上的外卖员,另一个是个小偷,好巧不巧就住在公寓的四楼。
由于查看监控和询问门口保安后,能够确定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其他人通过正常手段进出风滚草公寓,所以他们只好将重心放在这两人身上,
首先是小偷,时间倒回一小时前,唐嘉宇和林涛才刚刚赶到风滚草公寓,和门口的保安聊了几句,递出一张钞票之后,他们顺利进入了公寓楼内。
307号公寓位于走廊的尽头,靠近左手边的位置,房间的后面就是公寓楼的背面,围墙后是一条无人小巷。
他们敲了敲门,理所当然的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正当两人犹豫是该破门而入还是按兵不动等墨菲过来时,屋里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像什么东西被打碎的声音。
林涛赶紧伸手,尝试感应屋内的情况,结果他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人的生命气息,很活跃,而且正在向屋外逃跑。
意识到这可能是凶手后,两人立刻行动起来,林涛堵住大门,唐嘉宇则从走廊尽头的围栏处一跃而下,可乐喷气背包再度登场,带着他迅速绕了整栋楼半圈,在公寓背后降落。
而这个时候,那个倒霉的小贼才刚刚爬到二楼。
穷乡僻壤的小毛贼哪见过这种阵仗,还以为是什么哥谭义警出来打击犯罪。吓得他当时就从二楼摔到了地上,哪怕运气好掉进楼下的树丛,也摔了个七荤八素,被唐嘉宇当场抓获。
按照他的供述,小偷是偶然间听说307号家中今天没人,所以临时起意,打算悄悄潜进屋内偷东西。然而他在卧室里找了半天,愣是连个硬币都没看见,于是他打开卧室的门,走到客厅。
“当时客厅里没开灯,一片漆黑,我寻思这样下去不行,就跑到门口找电灯开关,然后一打开就……”
年轻的小偷吞了口唾沫,他小心地望向站在屋子角落的那个少年,继续说道:“然后就看到了那个胖子死那了,地上都是血,我脚下踩得也都是血,门口又突然有人敲门。
“我给吓坏了,脚下一滑摔在茶几上,然后赶紧逃跑,才刚出来就给这位英雄抓到了。两位警官,人不是我杀的,我就想偷个东西,我真的什么都没干!”
事情已经过去快两个小时,这位小贼依然心有余悸。最开始抓到他的时候他连话都说不利索,还是墨菲及时赶到,把他先关起来晾了好一会,最后又用了些话术安抚,才让他稍微恢复些理智。
小偷交代完事件经过,开始小心地打量起屋里的三个人。他其实并不笨,属于有点小聪明,脑子转的比较快得类型,这让他能清楚的认识到现在该抱谁的大腿。
三人中最让他感到害怕的,就是那个站在角落、神情冷漠的亚洲青少年,他像是电影里那些获得了超能力又正好处于叛逆期的少年英雄,这种人最可怕,有能力,又无法无天,想来满脑子都是直接把自己干掉完事。
另外两个是警局的人,左边坐着的是个他不认识的大叔,穿着打扮、言行举止都跟镇子的治安官不同,估摸着是别的地方派来查案的。
这种人也不能惹,最近的几起凶案小偷都听说了。迟迟没能破案,这帮人肯定一肚子火,要是因为今天的事被抓去当替罪羊,那就完犊子了。
所以唯一的突破口便是旁边的安德森警官,年轻的傻白甜,才刚到镇子上半个多月,虽然正义感十足,但也是最好忽悠的。
想到这,他立刻可怜兮兮的看向安德森,声音颤抖,就差跪倒在地,“安德森警官,你可一定要相信我啊,我哪有这个胆子杀人。
“不信你问问,警局里其他人谁不知道我快手阿德,我从来都只干小偷小摸的事情,牢房就跟我家一样,各位都是我的衣食父母,我怎么会骗你们呢!”
“咳咳。”旁边的唐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