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五个月的时候,我跟恒远回了一趟嘉市的祖宅。
是夜,闲来无事,我在男人的房子里翻箱倒柜,想找点宝贝出来乐一乐。
这边曾是他幼年少年住得最久的地方。
不管走到哪里,他都能指着某处,出一串童年事来,总能惹我笑开怀偿。
他的劣迹斑斑,如今听来,却是谈资十足的事,有意思极了。
有时,我会想,的时候,我是那么的渴望再见到儿时患难与共的二斤哥哥,总遗憾一别之后,就再难相见。
偏偏,那时,我和他就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生活着,却因为缘份未到,而怎么也遇不上对方。
是的,在我读学的时候,他就在本市另一所重点初中读书,萧璟珩这个名字,我其实是听过的。
那时,我听暮白起过,这个男生,是某某学校里的霸王。
可惜,无缘一见。
再后来,他去了北京,两个互相挂念着的人就这样深深的错过了。
紧跟着,他的生活圈,工作圈,也就此从嘉市移去了北京,然后从北京移到了上海,最后定居在了上海。
在知道了这样一段过去之后,我总是会想:当年要是见面了,又会如何如何?
总会浮想联翩。
当然,浮想永远是浮想。
而生活,就是这样过来的。
我们错过了,我们重逢了,我们相爱了,我们差点生死相隔了,我们最终走到了一起,并一起孕育了孩子……
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天晚上,在我翻到一处抽屉时,还真找到了一件让人疑心大起的物件:一对情侣戒。
盯着这对戒指,我心里起了好奇:
难道,这是当初他买了准备送给顾丽君的?
虽然,我早已知道,顾丽君与他,算不得是什么过去,可那人,毕竟和他有过最亲密的关系,心里头,多多少少有点吃味。
“靳恒远,这什么情况?”
彼时,男人正在隔壁做俯卧撑,做得满头是汗,被我拍了几下肩后,翻倒在地板上,一边喘气,一边看。
在看到这个红丝绒盒子时,他不觉笑了:
“居然被你找着了?刚结婚时买的,从香港带回来时,姚湄妈妈正好病故,我们闹得挺不愉快,我一气之下,就把它扔进了抽屉,后来,就忘了还有它,不值钱的……不过倒是挺有纪念意义的……”
这么一提,我便记起来了。
那时,我对他意见真的很大很大。
还闹过别扭,还想过离婚,打算着离这个居心叵测的男人,远远的。
无他,初识的时候,对他有太多的戒心。
人都不能预知未来,要是早知道后来会这么爱他,当初我就会义无反顾的选择相信,而不是逃离。
人啊,只有经历了才知道,哪个人是可信的,哪个人是该远离的,哪个人又是可以许下一生的。
看着这对戒指,旧景恍若重现,心下不由轻轻一叹,然后,我微笑着伸出了手指,轻轻要求了起来:
“来,帮我戴上!”
“一只手一枚?你这是想炫富吗?”
他笑着问,站了起来,把戒指取了过去。
“这枚钻石太大了。以后,我就戴这枚素指。”
我喜欢这简单的款式。
婚姻,不用太复杂,越简单,越好。
你心,换我心,那才是最实在的。
他给我戴上了,并不反对:“随你。只要你高兴。”
语气总是那么的纵容。
“我也帮你戴上!”
这对戒指,代表的是他最初对我的心意,虽朴实无华,却一样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笑着看我给他戴上,完事后,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