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江晨曦的这个解约金条款,就是指的是在江晨曦身价低于5000万欧元的情况下,如果有俱乐部出价4000万欧元,多特蒙德就必须放人离开,此时就是强制解约金条款,这个条款是有利于球员的。
但是,在市场身价超过5000万欧元的情况下,解约金条款失效,一切以市场竞价为准,当然,作为补偿,多特蒙德要给予江晨曦500~1500万欧元不等的忠诚奖金,这是将俱乐部和球员以及经纪人利益捆绑的一种方式。
至于说球员的身价如何评定,在德国的《足球转会市场》杂志是公认的最权威的球员身价以及相关数据权威媒体,事实上,这样的专门研究球员身价的权威媒体还有一些,能够比较客观的反应球员的身价变化,当然,这个身价是客观身价,和真正转会时候达成的转会身价是两码事,只可以做参考,毕竟很多球员都是溢价转会的。
说白了,江晨曦的这个解约金条款,是苏薰和俱乐部博弈之后的共同妥协,尽可能的将双方的利益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