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离开(求订阅!)(3 / 3)

1987我的年代 三月麻竹 3136 字 2个月前

的还有杨应文和肖凤一家人。”

张志勇问:“你听谁说的?”

阳成说:“邹爱明呀,他同样没考上人大,准备去长市读大学。

今早上我还去了他们家,他昨天来镇上办户口迁移手续时碰到了肖涵她们一伙乘车离开。”

这.!

这于理不合啊,说好的回来接她呢,这腹黑姑娘竟然自己走了?

李恒原地郁闷了许久才释然。

其实接不接都差不多,只是一个形式态度而已。

反正以魏诗曼夫妻对女儿的宝贝程度,沪市离家这么远,肯定是亲自要送去学校的。就算一起走,路上也没多少单独相处时间。

除非两人把关系挑明。

会挑明吗?

愿意挑明吗?

李恒肯定没问题啊,肯定十分乐意啊,但肖涵是一个对爱情有着完美追求的人,是不会这样轻易答应的。

所以.

离开邮电局,三人一起去钱跃进馄饨店吃混沌,结果老板娘今天不在,是她女儿在替手。

同样的馄饨,同样的配方,同样的汤水,可吃到嘴里就是没那味,哎,他娘的咧,下次见到肖涵,一定要好好修理她一顿才行。

从镇上回来后,李恒一个字都没看,专心在砖窑里干活。

开学的日子越近,反而心里越是慌张,那份洒脱突然消失不见了,越来越舍不得离开。

前世他青春懵懂,无所畏惧,一心只想逃离这穷乡僻壤去外面的繁华世界看看,一拿到录取通知就踌躇满志走了,直到人老了才开始反思:家乡的灯火亮了,到底是看到了出路?还是看到了归途?

人嘛,落叶归根真不是说说的,只有老过一回才明悟小时候的童年和故土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离开前一晚,李恒把县城一中冯德让父子的变故跟李建国同志讲了讲,李建国听完沉默了好久,末了拿出酒,炒一盘花生米、一个白菜,还掏满一碗坛子菜,道:

“明天你就出发去学校了,今晚我们一家人喝点。”

说着,他给田润娥、李兰、李恒和大姐夫都满上了酒,大姐在哺乳期则喝水,一家人温馨地说着喝着,到深夜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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