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忘记了前次之仇,又蹲过去,用柔软的小手轻轻拍顺着男孩消瘦单薄的背。
还学着母亲哄她睡觉时唱的小调,轻轻哼唱。
渐渐地,男孩瘦弱的肩膀不再抖动,念兮便愈发来了精神,反复吟唱,口干舌燥也不停下,直到男孩抬起头。
他眼睛红得厉害,像是念兮见过的,最好看也最可怜的兔子。
但这只兔子却口出恶言,“真难听,你跑调了。”
于是念兮自己也变成了只红眼兔。
太过分了。
她那么用心地唱歌,却被人说难听!
她哭着跑回家,将委屈跟父母说了。
父亲不信他聪慧漂亮的女儿会唱歌难听,于是大胆提议,“那混小子伤心糊涂了,乖女儿,咱们不跟他一般见识。你唱给阿爹听,阿爹爱听。”
念兮便擦干眼泪,声情并茂的唱了一遍,然后满含期冀的看向父亲,“阿爹,好听吗?”
温父沉默一阵,才搂过她道,“好听,不过女孩子不要轻易唱歌给别人听,这样不好。”
念兮便知道她当真唱得难听,哭得更伤心了。
可自那之后,念兮与周言礼渐渐熟稔起来。起初那个脾气又臭又坏的小子,变成了对念兮百依百顺的弟弟。
此时被周言礼调侃,念兮顺嘴说道,“姑娘家哪有不爱美的?”
周言礼立时出声附和,“对对对,温姐姐天下第一美!”
这是他们从前爱玩的把戏。
连温清珩都说,周言礼是念兮的第一狗腿。
就算念兮说太阳打西边升起,周言礼也会肯定地附和一句,“毋庸置疑。”
回忆将两人的距离拉近,念兮终是忍不住问道,“我唱歌,真有那么难听?”
周言礼似瑶林玉树,眉目如画,一双眼睛里满是笑意,“许久没有听过,不如姐姐再唱一回,好叫人品鉴品鉴。”
“你想的美~”
这绝对算念兮的“黑历史”了。明明母亲唱歌那样悦耳动听,怎么到她变成了摧拉枯朽?
念兮发出口头威胁,“此事休要再提。”
周言礼愈发笑得畅快。
“我都听姐姐的。”
只要是念兮喜欢的,扮演一个乖巧的弟弟,或是别的什么,他都可以。
机会转瞬即逝,他会牢牢抓住,再也不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