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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锥子山现在不光是托您的福,做私盐生意。其他捣腾一些粮食、布匹的生意,咱也做。
这些年,积攒了不少银子,但也积攒了不少至正钞。这至正钞,沈大哥你是知道的,掉价太厉害。
所以,咱大当家的想法是,假如咱们这个项目部要支付给谁一万两银子。
如果当时的市场折合价是一两银子折四贯至正钞,且这个收钱方也愿意接受四万贯的至正钞。
那么,咱锥子山可以以优惠的价格用至正钞换白银。比如咱们用四万五千贯至正钞换回这一万两白银。
这一万两白银咱锥子山的拿走。这四万五千贯至正钞,除了四万贯支付给那个收钱方,咱这个项目部也是白白得了五千贯至正钞嘛!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那收款方愿意接受至正钞。不然,咱不会强求。”
听杜黑子这么一说,沈大哥表示,这点儿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呀!
他说他和锥子山的兄弟也算得上是自家人了,还挣这五千贯至正钞,那多不厚道呀!
以后,只要是有这种事儿,跟那收款方谈好了,就按这个价格换算就行了。还从中赚锥子山一坨钱,他都不好意思。
刘聚大哥表示,这话不能这么说,这不是在赚锥子山的钱。既然沈大哥允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么换算,那这个优惠的价格肯定是要给的。
毕竟如此一来,得耽误项目部这边一些功夫。这点换算的差价,权当辛苦费。
另外,这项目部,锥子山还占着五成呢,不能算是沈大哥挣了咱锥子山的钱。
沈大哥见刘聚大哥如此坚持,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告诉一旁的金大富,以后如果能帮着咱锥子山把这些至正钞花出去,就尽量花出去。
这样一来,这事儿就算谈妥了。
我则提醒二位大哥,既然大家把这事儿算是谈拢了,咱们是不是趁热打铁,现在就来签订一个合伙协议。
二位大哥当即表示同意。
于是,我便让杜黑子、金大富、陈元贵、郑有功、马振宇等人在一边仔细草拟一份合作协议出来。
我则陪着二位大哥,互相拉起了家常。
约半个时辰过后,杜黑子等人拿着一份草拟好的协议,递给我看。
我本来是准备先给刘聚大哥看的,毕竟咱锥子山是大股东,占股百分之五十嘛!但想想沈大哥从苏州过来,这远来的算客嘛!
我对刘聚大哥说道“沈大哥为了这事儿从苏州专程远道而来。按说这协议当由你先过目,但我觉得还是尊重一下远方的客人嘛!让他先看,你看行不行?”
刘聚大哥是爽快人,当然表示没意见。
这下,沈大哥倒是不好意思了。他坚持说要让刘聚大哥先看,毕竟锥子山占股最多。
唉,本来一件简单的事情,这下倒被我给搞复杂了。这要是有复印机多好,复印几份,一人发一份得了。
刘聚大哥还是坚持我的说法,让沈大哥先看,沈大哥又偏偏推辞。
最后,还是金大富在一旁解了个围。他说这个协议当由刘聚大哥先看。
金大富的理由是,今天不谈谁是主是客,也不谈谁占的股份多少。今天就按长幼排序,刘聚大哥最年长,当由他先看,然后是沈大哥,最后是我。
金大富这么一说,众人也觉得很有道理。毕竟这长者为尊,是咱几千年的老传统了。
刘聚大哥见众人都认为金大富说得有理,也就不再推辞。
两位大哥分别看过之后,我也接过这份草拟协议仔细看了一遍,我们三人都是没有意见。
我便让陈元贵他们把这份协议誊抄五遍,刘聚大哥、沈大哥和我都签字按手印之后,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