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2:复?读(1 / 2)

众所周知,人类之所以能够凌驾于诸多野兽之上,成为自然界领地最大,对生态圈影响最大的动物,便是因为智慧。

懂得思考,懂得更具效率的趋利避害,并不断优化手头的工具,使自己,乃至团体一同,不断壮大。

哪怕是在种族高度多样化的神圣泰拉联邦,区分野兽与人类的标准也仍是以智慧、以思想、以自我来作区分。

只要你能明确地认知自我,只要你懂得思考,甚至能够习得外族的沟通方式,那么……即便你是野兽的姿态,即便你是培养槽中浸泡的存在,也一样会被分到‘智慧生物’一栏,享有与其对应阶段的权利法案。

可就算如此,能够打造出辉煌文明的人类,也还是要得面对诸多生物威胁。

凌驾于常规的野兽范畴之上的,被称作怪兽的生物,曾是科幻特摄影视作品中的形象,但当人类开始探索星宇,当人类开始面对异世界的来客后,那些形象便也不再只是虚构。

巨大的体型,狰狞的面目,巨大的破坏力/危害,以及至关重要的野兽习性——这些难以被一般武器装备对抗的怪物,被称作「怪兽」。

尽管随着生物研究领域的深入与拓展,已经有太多业内人士呼吁给怪兽这样含糊的分类概念细化,但这些都不妨碍更多外行人们继续加固着「怪兽」的名号。

甚至已经实现了对外输出。

——不少本来正常称呼自家以及别家宇宙巨兽的宇宙人,也在近十年开始念叨着『怪兽』。

这是广义下的怪兽,将单纯的人造因素(基因变异)、自然因素(地球原生隐秘物种)、外来因素(宇宙物种)草率的归为一类。

甚至非常主观。

不少人都会将长得吓人一些的大家伙都纳入其中,早年甚至有不少魔界区的恶魔,乃至魔神,也都成为过被污蔑的‘受害者’。

相较之下,狭义判断下的怪兽,就得计较怪兽两字的字眼了。

而古立特骑士曾经说过的定义,无疑就是狭义之中的狭义,超级原教旨主义的定义。

即——所谓怪兽,就是超脱于世界常理之外的存在。

何为常理?

是人类定义的吗?是智慧生物所总结的吗?

不,是以这个世界的规则为基准定义的。

别忘了,古立特宇宙尽数建立于电子世界的基底之上。

换做别的世界,其规则本身还是个尚未弄清边界的谜团,某些常识般的知识定理,也都是过个不知多少年,就得推翻的‘期间限定式宇宙法则’。

但电子世界的规则却一直都是很清楚的。

怪兽就是BUG,是天生自由的存在,起于电子世界无数程序中亿万分之一的异常,再经由怪兽使之手解放天性。

这就是怪兽使们解决问题的方式。

他们向来都是横冲直撞,宛若其驾驭的怪兽本身。

摧毁、践踏着既定的规则、现象,乃至被称作社会的生活环境。

正如此刻。

就像此刻。

黑夜、暴雨、雷霆、风暴。

唯一的光源只有各位身上的LED灯的黑暗风景下,黑暗的虹光与血红的光束交织,化作了当下最醒目的光源。

那双重的风暴,直接将那不知如何化作光辉姿态的赛罗一举灌碎。

分明是百米有余的巨大身形,却在接下来展现出有如嘎古拉般的敏捷,利爪背面的实弹炮孔更是不知何时化作能量,与五指一同构筑出长达两百米的巨型光爪。

破碎电磁光束衍生——破碎电磁爪。

以吉尔巴利斯本身具备的光束炮管所发射的翡翠色照射电磁光束,在壬龙与虹蛇力量下实现了拟换维持,宛若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