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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跑来闹也没用,因为不在第二份遗嘱的继承名单中。
很快,沈父几人就处理好了属于他们的遗产。
然后沈聿按兵不动,没跟人说,他马上就能得到沈枫那些股份,而是让沈父跟沈老太太谈判,说沈枫得了沈氏大头,他们这边没股份,股份在老太太手中,难道老太太要去当董事长?
但她要不将股份交出来,沈聿就不会去公司,因为他不想给他人做嫁衣裳。
而要是沈聿不去公司,再加上现在沈氏四分五裂,股价就会跌到冰点,她要再握着股份不放,沈氏要破产了,到时握着的股份也没用了。
沈老太太虽然的确是疼爱小儿子的,但,也的确不想看沈氏破产,到时她手上的股份不值钱了,小儿子还能分到什么?
于是便按着沈枫得到的股份,给了沈父差不多的份额,然后就没多给了,反正沈父手上还有一点股份,加在一起,就能超过沈枫手上的股份了。
至于剩下的,不用说了,她可能是要给小儿子的。
沈父成了大股东,他没管理公司的能力,到他手上,沈氏的股价也没起来,于是沈父就让沈聿管理,想让股价回来。
沈聿一开始没答应,说沈氏现在四分五裂,不好管理,他不想接手这一团乱麻的公司,准备自己开公司,说到时不比呆在沈氏差,毕竟在沈氏,他又没多少股份,劳心劳力也赚不了几个钱,为什么要在这儿辛苦?
最后还是沈父他给转了十个点的股份,表示只要股价回来了,这十个点的股份,就相当于五百亿资产了,不比他自己开公司强?
——从沈父在这样的绝境下,都只给沈聿十个点的股份,沈聿让沈枫抢遗产是抢对了,因为绝境下,沈父都不愿意将所有的股份给沈聿,更何况,他要得了大头股份,沈氏没四分五裂,股价较高,他没到绝境的时候,只怕是更不会将股份给沈聿的了。
沈聿看沈父给他转了十个点的股份,这才答应沈父,到时管理沈氏。
眼看沈父成了大股东,接下来,沈聿就花钱,从沈枫手中买来了他手中的股份,自然是远超市场价的,毕竟按市场价的话,他那点股份已经不值几个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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