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秀在花了半个小时的时候,来到一处鲜花茂盛的地方。
看上去一片生机盎然、心情愉悦,就连秦秀都不认为这个地方会出现黑熊。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秦秀看到了几只嗡嗡的蜜蜂,抬头远远看了一眼。
他到不惧怕这些蜇人的飞行昆虫,身上有着浑身散发出臭味‘熏臭草’,蜜蜂这种喜欢香味的昆虫,自然没有半点好感,远远的避开。
就在秦秀打算离开的时候,却在树丛中看到一只黑乎乎的大家伙。
秦秀心中一惊,细细一看,原来是一头大黑熊。
三米多高的巨型身高,看周边的熊掌脚印,体重最少有七八百斤的分量。
这么一头魁梧的黑瞎子,那些蜜蜂怎么会视而不见呢?
这么多的蜜蜂为什么会不凶狠的上前蛰它呢?
看来有些古怪!
但此时的秦秀也没时间多想,这头黑熊分量足够。
能够长这么大的体型,用来治疗娘亲的病情,绝对是很不错的。
加上那宽厚的熊掌,秦秀自然是心动了。
大姐在尝过一次熊掌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弄得二姐和小妹都一直渴望能够吃到大姐口中所说的极品美味。
但本身黑熊就不好找,就算抓到了黑熊也就才四只熊掌,未必能够弄到手。
大姐之所以能够吃到熊掌,那也是她很小的时候。
那时父亲刚上任县令不久,刚好有人打了一头黑熊,送了一只熊掌过来。
那时候大哥还不能吃食物,所以大部分的熊掌都便宜了大姐。
看着这头大黑熊熟门熟路的样子,秦秀略微一想就明白这头黑瞎子绝对来了不是一次两次了。
估计黑熊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就算这些蜜蜂用尾针蛰,也毫无办法破防。
只好眼睁睁的看着这头无赖黑瞎子又来偷蜂蜜吃。
从这头黑瞎子的体型和向往的神态来看,这里的蜂蜜也不一般。
或许这头黑瞎子的提醒之所以能够这么大,就是吃了这里的蜂蜜,才能够生长成这样的庞然大物。
蜂蜜,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都不可失……
“看来此事还不能力敌,只能智取!
要是蛮干的话,以目前暗劲巅峰的实力,估计和这头黑瞎子较劲,估计也就是半斤八两,弄不到什么好处。
就算能够侥幸获胜,一身大汗淋漓下来,全身的‘熏臭草’早就被汗液冲洗的一干二净,接下来就会面对数不尽的蜜蜂。
蛰上一口两口倒没什么,但要是被这么多密密麻麻的蜜蜂蛰上一两口的话,那能不能够活下来都两说了。
至于用弓箭射的话,就更加不可取了。
秦秀的利箭连野猪和蟒蛇都难以破防,更不用说如此魁梧雄壮的大黑熊了。
况且!
眼前这头大黑熊也没有什么弱点可以攻击,不像野猪有菊花,蟒蛇有七寸。
这大黑熊攻击的时候往往是站立的,菊花朝着地下。
也只有走路的时候,才会半蹲着爬行,很难能够射中对方的菊花。
另外!
想要攻击大黑熊的双目,不说能不能够攻击到,就算射瞎了了,意义也不大。
本身就是叫黑瞎子,不是靠眼睛混饭吃的,主要还是耳朵和鼻子。”
秦秀衡量了一番,都觉得不是太好对付眼前这头大黑熊。
本来还想着一箭双雕,既将这个大黑熊给收入囊中,又将这些蜂蜜也带回去给小妹和姐姐她们尝尝甜味。
看着大黑熊慢悠悠的向着蜜蜂的老巢爬去……
好在一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