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章 生命的重生(3 / 4)

这个。

才叫生活。

——

与戴克·安伦不同的事情在于,威廉姆斯先生很少去美术展。

似乎评论界有一种论调。

热爱音乐的人理所应当热爱绘画,喜欢聆听音乐的人,和喜欢去画展的人,往往是同一批人。

这大概是一种谬误。

威廉姆斯以前就从来没有去过任何画展。

倒退个一两百年,在德彪西的那个年代,或者更早,搞音乐的和搞绘画的,很可能都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会在同一场艺术沙龙上出没,甚至拥有同一个赞助人。

他们往往有着相似程度极高的朋友圈和社交关系网。

正因如此。

他们成为朋友的概率也很高。

说白了。

如今威廉姆斯就读的艺术院系所搞的那个“大师计划”,就是差不多的东西。只是把宫廷舞会换成了现代化的度假酒店,以及那时候,艺术沙龙里大约不会有萨拉这样的人,报复社会似的,给每个人都打个“U”回去。

尽管如此。

现在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都原子化了。没有人要求拉小提琴的一定要懂画,也没有人要求懂画的一定要学会拉琴。

瞧瞧顾为经演奏音乐是什么模样?

灾难。

威廉姆斯进入展馆的时候,便在心中认为,要求他欣赏绘画作品的水平比顾为经拉中提琴的水平更优秀,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情。

与走马观花般的来画展里转了一圈,然后就匆匆离开的戴克·安伦不同。

威廉姆斯第一次看顾为经的展览,就花了大约一个小时40分钟的时间。

他满怀着嫉妒而来。

展览却将他困在了原地。

威廉姆斯对个人画展的规模没有概念,他也不觉得这个展览的规模简直小的可怜。

相反。

他认为这个展览的规模很大,大的……就像一只完完整整的交响乐演出。

有着上百位乐手,有着乐队的指挥,有着管乐组,有着弦乐组,打击乐组,有着复杂的编曲,有着完完整整的三段式结构,有着序曲,高潮以及尾声。

最重要的。

他在这里,看到了一场帕加尼尼的独奏演出。

真正吸引到威廉姆斯的,便是一幅关于《星空》的画,那可能是整场画展里规模最大,构图最为复杂的作品。

整幅画展的作品很多都呈现小巧精致的风格,比如那幅同样让威廉姆斯印象深刻,充满了被空间仿佛折迭似的玫瑰的画,最宽处不过半米的样子。

而这幅画高度接近了一米八,像是被人用颜料颇洒上去的一样。

星云在画面之中彼此碰撞。

再说一遍,威廉姆斯很少很少来画展,他不太懂油画作品,他不喜欢顾为经,他甚至把整场画展的邀请当作了胜利者的嘲弄和挑衅。

他是觉得“逃跑”显得太过懦弱,是为了捍卫男人的尊严才来到了这里。

可如果任何一个人,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像是威廉姆斯一样被痛苦折磨过,像是威廉姆斯一样,在纷杂的音符中所迷失,甚至像是威廉姆斯一样,发狂着魔般的练习过帕加尼尼的曲子。

那么任何一个人,也都会像威廉姆斯一样,在看到这幅作品的瞬间忍不住皱眉驻足。

威廉姆斯看了看画框上的标签——

「作品名:《夜色的狂想》」

「艺术家:顾·为经(马仕画廊)」

夜色的狂想?

这哪里是夜色的狂想呢,这分明就是一场画在纸面之上的《A小调随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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