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十二章 美男子(1 / 5)

火车拉响了汽笛。

口琴之声也在这一瞬之间由清亮转向激昂,汽笛声和口琴之音交揉缠绵在一起,在萨克森州晌午的空气里,铮然作响。

“酷——”

“喳——”

“酷——喳——酷-喳-。”

“酷喳酷喳酷喳。”

喷吐着水蒸汽的小火车酷喳酷喳的开走了,在众人的注视里,露出了其背后众人的身影。

老式的火车行驶起来很慢,起步的时候,更绝无风驰电掣之感,落在众人眼中,恍若向舞台两边拉开的红帘子。

最先显露出来的是一只镶金掐丝笼子,一只蓝毛的鹦鹉蹲在横杆之上,正在用鸟嘴在羽毛根处用力蹭着痒痒。

然后是那只手。

太神奇了,那只手竟然像是阳光一样,闪烁着璀璨的光泽,让人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不。

仔细一看,那就是手腕上金光璀璨的满钻手表,反射出的阳光。

比手表更让人瞩目的是这个男人。

那是一个怎么样的男人啊!

白灰色的夹克衫,几道松散但不失纹理感的线条点缀其上,夹克衫被解开一半,露出了其下的天蓝色衬衫,与衬衫同色的宽松款的牛仔裤,裤线笔直的向下伸展,最后延伸到了包住脚踝的8111式美式复古工装靴之中。

这样的靴子,鞋跟落在坚硬大地之上,每向前踏响一步,都会发出让手工皮鞋都会显得有些娘炮的厚重响声。

最为过分的则是,这里又不是德州或者俄亥俄这种铁锈地带工业区,毗邻森林空气质量这么好的地方,来者居然还带着西部片里枪手们遮挡扬沙所使用的面巾。

下半张脸被粉红色带有马赛克图饰的面巾挡住了,上半张脸则被大地色的牛仔帽的帽檐,嘴唇露了出来,微微侧头,吹着右手掌根所握着的口琴。

他竟然是在用单手吹口琴!

太霸道了。

这一幕超级英雄式的出场仿佛把所有人都震住了。

没有人再说话。

摄影大师扭回了头,一言不发的握紧了炮筒型的长焦镜头,疯狂的按下快门。已经有些记者迫不及待的朝着对面跑了过去。

“帅啊。”

“实在太帅了,果然和传说之中的一样。”

他们今天早早的赶到了这里的火车站,看到从火车上下来的客人那一刻,他们便知道今天真的是来对了。

……

杨德康欣慰的看着那些指向这里的相机镜头。

这些光芒,这些热情的笑容,这些赞叹——全部都是为他而闪烁啊,尽管白天摄影师照相的时候不会真的用闪光灯就是了,但老杨还是在脑海里脑补出了,那些星星点点的镁光灯如同一条闪亮的长河为他而闪烁流淌的场面。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

他不就是为了这样光华璀璨的时刻而存在么?

这再一次应证了杨德康的人生理论——男人颜值不重要,只要有格调,胖子也是可以很有范儿的!衣着是可以很有品的,老婆是可以很漂亮。

有着肚腩的胖胖的油油的中年男人,也是可以有全球女粉丝应援团的!

气质。

气质很重要。

虽然那些散发着璀璨光华的闪光灯仅仅只存在于杨德康脑海里的想象之中,但是那些女粉丝们脸上的笑容是无比真实的啊!

杨德康看着向他跑过来的一家时装杂志的记者妹子,看着她金色的发梢在阳光下起落。

“到时候。她要是询问我服装穿搭的配色诀窍。”杨德康思虑着,“那我就回答她,哦,小姐,这种事情哪里来的诀窍呢?无非是一个男人被岁月酝酿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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