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烈带着沈荷来到一处梧桐树下的椅子上,一路上两人都在诉说着思念之情。
“妈,您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陈烈终于还是问出了他想问的那句话。
沈荷微微一叹,然后说道,
“那是65年的时候,你外公就感觉到了风向不对,就计划着逃跑。
他跟你爸有提前沟通,但他们一起瞒着了我,怕我嘴不严走漏风声。
你外公原本是想把我留下,他们诈死脱身的,但出了意外!我们准备潜逃的消息还是走漏了!
最后帮我们逃跑的刘世伯提前一天来到了你外公家,碰巧我还在那,然后他们就以三天内出不了境就把我带走了。
那时候我害怕极了,第一次见到杀人,呵呵,现在想起来也是不寒而栗,当时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任由他们把我带走。
你外公告诉我,说如果是他预感错误的话就把我送回来,可是他的预感没错!接下来的这些年你知道的。
去年的时候,有个人到我们那里访问,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这才知道可以入境了,但你外公不让,他说还要再观望观望,等到合适的时候会带我回来的。
可是我真的不想再等了,所以我就偷偷的从大学溜了出来了,先去了南锣鼓巷打听了你的消息,又在大使馆那里打听了你的信息,所以我才找过来的。”
沈荷一口气说了很多,然后笑着看着陈烈,她感觉这一切都很值得。
陈烈同时也笑着看着了自己的妈妈,心里的那个决定也定下了。
“儿子,你的那个南锣鼓巷小霸王是这么回事儿?我第一次听说后还以为你变成了不良少年了呢!”
陈烈笑着回答道,
“那是我小时候的事儿,那时候我爸要上班,就每天给了我五毛零花钱,让我在厂里和胡同里很富裕,是所有伙伴里最富裕的一个,然后我自然而然的就成了孩子王,所有就闯出了这个外号。”
“对不起!”
“没事儿的,都过去了,您也不是故意的,当时都身不由己,而且我过得很好,有一个幸福和完整的童年,老爸娶的莉莉妈妈对我也很好,经常给我补习功课,要不然我也上不了大学。”
陈烈很洒脱,他一直以来都活的很幸福,比其他的小伙伴活得都幸福,虽然有些许残缺,但在今天也完整了。
“嗯!行!我还没见到过你爸,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也没见过你的那个妈妈,到时候我一定要好好感谢她。
这次我来的匆忙,是偷偷的来的,下次我会给他们带礼物的。对了,昨天我碰到了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好像是你弟弟,十三四岁,很聪明。”
“那应该是钢锭,是老二,还有一个老三,叫钢块,现在还小,在上小学。”
沈荷笑了,笑得有点儿异样,不过钢蛋并没有发现。
“对了,妈,你这次应该见不到我爸了,我爸去南方了,这不是建特区了嘛,我爸想见识一下。”
“好,我知道了,我还没想好该怎么面对他,我现在在新加坡的一处大学做教授,这次是让同事保密偷偷的跑来的,你外公还不知道,我过段日子还得回去,我这次回去后就会想办法经常过来,到时候看看怎么办吧!”
“您这些年都在新加坡吗?”
“对,当时我们是先到了香江,族中的亲人接应了我们。但当时的香江很乱很杂,不是很安全,所以我们就全部去了新加坡,那里跟我们这里说的语言是一样的,生活习惯也相近,
对了,你二舅去了美国,在那边发展的不错,如果你在燕大毕业了,我到时候让他接你去留学,咱们这里还是太落后了!”
陈烈听到后神色一怔,然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