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使用干电池的便携式音箱。
音乐是烈血荒原上魔族们为数不多的娱乐之一。
特别是那些吸食了兴奋药剂的魔族,在战斗,赌博或者发泄原始兽欲的时候,最喜欢播放疯狂的摇滚乐来助兴。
金牙老大按下了播放键,音箱里顿时传来了鬼哭狼嚎的金属声。
白小鹿和万藏海都有些头疼。
金牙老大撇了撇嘴,把插在音箱上面的播放器拔了出来,一把捏碎,丢到窗外,卷入风沙。
又从心口小心翼翼取出了自己的播放器,插上去,悠扬的老歌顿时在闷热的车厢里回荡,带来几分清凉。
“在天堂般的西弗吉尼亚
有蓝岭山脉,夏南多阿河
那儿生灵悠远,比树木更年长
比群山更年轻,如清风般成长
乡村之路,带我回家,那儿是我的归宿
西弗吉尼亚,大山妈妈
乡村之路,带我回家!”
当然是这首歌,金牙老大的最爱,花旗帮的战歌。
金牙老大眯眼微笑,摇头晃脑,跟着唱起来。
老实说,在血脉贲张的战场上,在风沙呼啸的辽阔地带,他粗粝的嗓音并不算太难听,能把这首乡村音乐唱出另一个味道。
但是在狭小闷热的车厢里,在男孩和少年的神经都高度紧张之时,他的歌声和刚才重金属的鬼哭狼嚎,就没有太大区别了。
“乡村之路——”
金牙老大咆哮,肥大的屁股把座椅碾压得“吱吱”作响,时不时还在白小鹿或者万藏海的肩膀上猛击一掌——这取决于谁在开车,“带我回家!”
男孩和少年面面相觑,在彼此的眉眼中都看到了“敢怒不敢言”的味道。
不,是连“怒”都不敢怒,只能缩着脖子,陪着笑脸,甚至要陪金牙老大一起唱。
“唱啊,怎么不跟着一起唱,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音乐!”
金牙老大乐呵呵地挠着伤口的痒痒,“西弗吉尼亚,大山妈妈,乡村之路,带我回家!”
“西弗吉尼亚……大山妈妈……乡村之路……带我回家……”
男孩和少年勉强应和着。
他们听了一遍又一遍,又迫于金牙老大的“淫威”跟着唱了一边又一边,耳朵都快听出血,嗓子也快唱出血时,金牙老大终于放过他们,换了一首歌。
这首歌的旋律更加悠扬和柔软,略带沙哑味道的女声就像是黄昏时分恋恋不舍的阳光,和刚才那首乡村歌曲完全不同,一下子就把白小鹿吸引住了。
男孩坐立不安,很想问金牙老大这首歌的名字。
但他意识到,地下都市对于战前文化的保存肯定比地面上更好,以他“地底族”的身份,或许应该知道这么动人的旋律,没必要问的,问了就是破绽。
金牙老大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主动道“这首歌叫《yesterdaynncenre》——《昨日重现》,也很好听,你们在地下都市里听过吗?”
“听过的。”
果然,万藏海道,“这些经典英文歌曲,即便我们‘同盟’的学校里,也是教过的,但都是大几十年前的老歌了,现在没什么人……”
他及时收住话头。
白小鹿也不知该怎么说,只是蜷缩在后座的枪械和弹药中间,静静感受着几十年前古老而温暖的音乐,缓缓流淌。
“年青时的我喜欢收听广播
等待我最喜爱的歌
一边听来一边唱心情多欢畅
旧日时光多快乐
转瞬已消逝,不知失落在何处
而今它们又重现
我挚爱的老歌,象失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