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兰,你说这林轩,怎么会参加文斗的比试?他难道不知……”
郡守府,小姐的闺房。
书桌上放着两张白纸,娟秀的蝇头小楷,撰写着一些诗文。
若有人仔细去瞧,定能发现,这上面密密麻麻的文字,撰写的不是别的文章,而是那两篇新鲜出炉,折服了所有士子的《水调歌头》和《丑奴儿》。
可见此间的主人对这两首词的喜爱之情。
唐霓在房间中轻轻踱步,蹙着眉头,小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又不傻,当然知道父亲此举背后的深意,坊间传闻的唐大人选婿,并非空穴来风。当
然,一切事情的起因,也逃不过她那一句“已有心上人”。但
她原本只是想找个借口,好让父母知道,自己不想随随便便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所以情急之下,把林轩搬出来救火。
却不想父亲因此而震怒,甚至还搞出这么大的动静。知
道自己犯下大错的唐霓,这两日也不敢乱来,乖乖的呆在闺房,焦急的等待着事情的结果。她
想过文武斗比试或许会产生的优胜者,不外乎就是那些大家族、大豪门的士子,这样“门当户对”的男人。
但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名字脱颖而出,其后更以一篇《水调歌头》堪称词坛一绝,让那些骄傲的豪门士子也不得不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林轩横空出世,以无敌之姿,一举夺下了文斗比试的第一名。
这个结果,是谁也想不到的。唐
霓怎么会想得到,那个看上去其貌不扬,说话间也没个正经的百变的家伙,怎么有这么好的文采。无
论是《水调歌头》还是《丑奴儿》,唐霓都已经读过不下百遍,但每读一遍,都能感受到不同的意境。尤
其是《水调歌头》,堪称绝篇,每一片的造句,都仿佛经过了千雕万琢,无论换走哪一个字,都会大大的破坏其中的美感。难
以想象,这一首词居然是在文斗比试上,以酒为题,限制在一炷香的时间内所作出来的诗篇。这
样伟大的作品,无论在什么样的场合下作出来,都会流芳百世,何况是在这样万众瞩目的场所。唐
霓可以想象,再过两个月,这两首词传遍大武国大江南北的场景。到那时,林轩这个名字,恐怕立刻就变得路人皆知了。但
同样的,到了那时,恐怕以父亲认真和执拗的脾气,就真的要把自己许配给那个家伙了……小
兰坐在一旁,双手撑着下巴,像是一朵盛开的小花朵,她歪着头,嘟着嘴道:
“小姐,听说林公子是被老爷捉回来的,而且我早上也看到了,夫人身边的亲兵一大早就全副武装的出门去了。还有,据其他房的小姐妹说,好像是老爷让她把林轩带到文斗比试的会场去的……”唐
霓闻言,心下惊讶:“也就是说……”小
兰点头:“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老爷的意思,不然怎么会先有《丑奴儿》,再有《水调歌头》呢?”唐
霓心中立刻明白过来,这《丑奴儿》便是投名状,林轩没有名气和作品,若是贸然出现在文斗比试的会场,一定会遭人质疑。而
文斗比试的会场上,也的确上演了一场好戏,史才俊大肆抨击的对象,正是名不见经传的林轩。
这一首《丑奴儿》出自林轩之手,便足以表示他有足够的才学,能与在座的士子角逐。
至于《水调歌头》便是欺负人了。其
他的士子,好一点的也顶多写一首有头有尾的律诗,差一点的绞尽脑汁,也只想出一两句来。
遣词造句先不说,如此短的时间内,琢磨出来的诗句来不及打磨,一个赛一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