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是一大片原始森林,一直延伸到半山腰,几座山连在一起,中间的那座最高,其实海拔也就几百米高。曾经在尼泊尔群山之巅执行过任务,在郑东眼里,这儿简直就是几个土堆。
忽然,他的脸颊感到一下带着香味的湿热,沐云儿突然给了他一个香吻,郑东瞪着眼睛想报复她的侵袭,倾斜着身体,准备亲回去。
“叔叔,我们走了!”车身启动后一晃,他没有得逞,只得无奈的笑了笑。
车最终停在了森林的边缘,两人下车背上行李,准备徒步前行。
“先等等。”郑东从背包上摘下了斧头,走到几棵树前,选定了一棵比较细的砍伐,用斧刃削出了两根木矛。林地覆盖着积雪,不易发现雪坑和其他危险的地形,长矛可以既可以用来探路,又可用作拐杖和防身武器。在杀伤力方面,长矛在冷兵器时代仅次于弓箭。
沐云儿收集了些柔软的枝条,用小刀刻上一些凹痕,弯成弧形,拿出细绳捆绑好,做成两双雪地鞋。绑在鞋上,就不会陷进雪地。两人相视一笑,配合如此默契,就像久居山林的猎户夫妻。
走进静谧的原始森林,时间似乎停滞了,偶尔传来几声鸟叫,静的可怕,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喘气的声音听的十分清楚。
“那是什么?”沐云儿忽然指着一个位置。
一头的麋鹿出现在他们9点钟方向,巨大锋利的鹿角显示它是一只成年的雄性麋鹿。它抬头看了看郑东他们,似乎并不害怕,又低下头,用蹄子刨开雪,啃食积雪下的植物。
“嗷呜”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狼嚎。
那头麋鹿抬起头,竖起了耳朵,警惕的四处张望,郑东立刻把沐云儿的手抓住,仔细辨别声音传来的方向。
“嗷呜”10点钟方向。
“嗷呜嗷呜”2点钟方向,6点钟方向,他们身后几个方向的狼嚎声连成了一片,而且越来越近,几乎要被包围了。
麋鹿惊了,巨大的身躯猛然一跃,准备逃向森林深处,刚跑出几步,“轰隆”一声巨响,一块带血的鹿角飞了过来,插在郑东面前,那只麋鹿被炸的血肉飞溅,尸体的碎块散了一地,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
地雷!他们误入了雷区!然而,多年前的内战都是发生在城镇和乡村,这片原始森林离最近的村子也有几十公里,战争不应该会在这里发生,埋设地雷毫无意义。
又一声狼嚎从身后传来,两人不约而同回头看去,树林边界处,一个、两个、四个、六个,黑点从远处一个个冒出来,似乎闻到了血腥味,它们向郑东所在的地方快速逼近。
几分钟之内必须做出决定,往哪里逃?如何安全的脱离雷区?
沐云儿的手,被郑东紧紧握着,手心有些汗津津的,她的眼神中却没有丝毫的慌张,多年并肩战斗,对于郑东的战斗素养和能力产生了绝对的信任。果不其然,郑东指着远处说道“看见麋鹿的蹄印了吗?”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瞬间明白他的意思。在麋鹿尸体附近看到了一串蹄印,那条路是安全的,只要走过他们面前到麋鹿蹄印之间的十几米路,踩着麋鹿的蹄印,就能安全的走出雷区。
“踩着我的脚印!离我稍微远点。”郑东每前进一步,都用手中的矛尖扎进雪中,探查地雷,十几米的距离,走了将近两分钟。
狼群在离他们大约500米的地方聚拢,总数有四五十头左右。一头高大灰狼应该是头狼,站在最前面,它停了下来皱着鼻子,喘着白气,呲着雪白锋利的獠牙,眼光犀利地盯着郑东他们。头狼仰天一声嚎叫,狼群分成左中右三股,向他们两人包抄过来。
郑东刚好踏上了麋鹿的蹄印,他丢掉背包,喊道“跟上!”拉着赶过来的沐云儿,跟着蹄印往前奔跑,后者边跑边解下了背包,幸亏脚上绑了雪地鞋,陷进雪里不会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