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勇胸脯上打转,那里有大块隆起的肌肉,流畅的身体线条,富有男性魅力的各种组成部分……不过话又说回来,野蛮人无法理解捡肥皂的典故,更不会明白男人之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可怕的亲密行为。
“那是你的想法。”师勇神情冷漠,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天浩摇摇头,脸上全是遗憾。
师勇用警惕的目光看着他“怎么,你要杀了我?”
谈不下去就杀人,这是野蛮人常见的做法。比起一个强硬顽固的囚犯,一个精致的骨碗更具价值。
天浩没有立刻做出回答。
他拍了拍手,外面走廊上很快出现了狱卒的身影,他双手各提着一个食盒,走进牢房,在师勇的床上摆开。
菜很丰富,数量也很多————新鲜切片的金枪鱼、裹上鸡蛋两面煎黄的鳕鱼、包括猪耳朵在内的一大盘卤肉、炒猪肝、奶酪、大骨头熬至乳白色的浓汤,还有热气腾腾的馒头。
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食物,师勇疑惑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天浩拿起坛子,分别给两个杯子倒满,淡淡地说“你毕竟是个城主,我们身份一样。说句实在话,我很佩服你。那么多部落,那么多的王,还有城主,只有你真正看到了豕族灭亡引发的种种危险,也只有你真正明白豕族对狮族拥有的价值。”
师勇目光一暗,缓缓摇头“你说的部队,还有陛下。”
“但你是第一个出兵的人,第一与第二之间永远存在差距。你是一个眼光独到的家伙,一个连我都必须佩服的对手。”天浩举起酒杯“我敬你。”
师勇的身体瞬间僵硬了一下,一种极其复杂的情绪从脑海深处涌了上来。他用深黑色的眼睛凝视对面,足足五秒钟,认真说了两个字。
“……谢谢!”
两个人吃得很开心,一坛酒很快见底。
师勇知道这些食物没有下毒。以年轻城主的骄傲,根本不屑于做这种事。
抛开种族与战争仇恨,我们应该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至于投降,还是算了吧!
……
磐石城东面的大海上,一艘帆船乘风破浪。
正江是这艘船的船长。他很年轻,二十四岁,精壮的身躯没有一丝赘肉,体格算不上魁梧,整体却很匀称,日晒雨淋给皮肤表面涂上一层铜色,整个人有种内敛的气质。
外表与事实往往相反,正江其实是个张扬热情的性子。这艘盖伦帆船是船坞刚下水的新产品,按照正常程序,至少要经过两天海试,在近海浅水区域验明整体性能,向船坞总技术负责人详细报告之后,才能得到正式船舷编号,列入船队。
算起来,正江是从磐石寨跟随天浩直到现在的老人。他打过仗,亲手砍下好几颗鹿族人的脑袋。他不喜欢陆地,对海洋的特殊喜好起源于天浩用弩炮杀死那条巨型皇带鱼。正江有着所有年轻人特有的通病,喜欢挑战从未接触过的领域。因为这个理由他选择成为了水手,在渔船上操劳了几年,积累功绩晋升为船长。
这是一艘综合性能极其优异的新船。即便是眼光颇高的正江也不得不承认,船坞工匠的技术不断提升,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同样款式的大船以前造过几艘,却在试航过程中倾覆。这一次,喜欢冒险的正江主动要求担任试航船长,却没想是捡到了宝贝,无论速度、灵活性还是稳固程度,这艘新船综合指数都远远高于预期,远远甩开普通渔船一大截。
文明时代的先贤说过“不要给孩子拿枪玩刀的机会,那样做很危险,对他们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如此。”
正江就是那个喜欢冒险的孩子,虽然他没有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却向往着驾船纵横四海,灭杀一切敌人,酣畅淋漓劫夺财宝,证明自己人生价值,获取地位的海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