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罗认真地问:“你现在的研究有什么进展吗?”
安德森顿时一脸沮丧,摇着头说:“生物种类和特性纷繁芜杂,我目前还是一头雾水。”
“那么,为什么不先选择一种生物——比如某一种能快速生长的植物——去研究呢,这不就简化了许多吗?”
“我和您想得一样,只是现在还是考察应该选择哪种植物。”
保罗哈哈一笑,“我建议你用豌豆去做实验。”
“豌豆?”
保罗给他解释。
“首先,豌豆在未开花之前就自己给自己授粉,自然条件下一般是纯种,你可以利用这个特性来提高实验的可控性。两株豌豆,一株父本,一株母本,先将母本的雄芯去掉,再人工授以父本的花粉,实现杂交。”
“其次,豌豆各品种之间有一些性状差异明显、易于区别,比如高茎、矮茎,实验结果容易观察和分析。”
“最后,豌豆生长周期短,产生子粒较多,可以缩短实验周期。”
安德森恍然大悟,连连击掌。
“太对了,太对了!我怎么没有早想到呢,这豌豆简直就是专门为我的研究而存在的。”
然后一脸地不可思议:“格来曼大人,我再次为您的学识感到震惊,要知道,我天天摆弄植物,竟然……”
竟然还不如我?保罗猜到他的话。
当然是因为我在生物课上没睡觉。
保罗一脸谦虚地说:“我也只是恰好灵光一闪罢了。”
安德森感慨说:“您这个灵光一闪对我可真是太重要了。”
十分钟后,三位神父走出了领主府。
莫里森和瓦奥来特很满意,伯爵看样子不会让他们难堪。
安德森则是兴奋异常,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回到修道院的院子里种豌豆了,至于那本书的事儿早就抛到脑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