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跑就对了这和道义与胆量无关,他只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脑子里只剩一个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风镇,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邮差的脚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觉自由自在,厚实的鞋底踏在柔软的苔原上,鼻子撞开清冷的空气,微风拂面,身轻如燕。
挥动双臂,协调身形。
闯过马车,抛下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
他的栗色头发让汗水浸湿,身体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万事万物的色彩都开始变得鲜亮。
这是他从地窖里爬出来以后,最开心的时刻。
他忧心忡忡地盼着薇薇女士能多撑一会!
他满心期望着,能靠这双腿跑回镇上!
再快些!再快一点!
跑到黄绿相接的草地里,跑到峡谷的隘口前。
就在这时。
谷口里亮起了百余只绿油油的狼眼。
达奇先生浑身的热汗霎时变得冰凉。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着唾沫,生怕惊动了这些狼。
身上汗水挥发出浓烈的腥味,很快就会涌到狼的鼻子里。
在这一刻,他不想死,只想活下去。因为他还有信没送完,他还有必须要完成的使命。
他不是个文化人,他只骂了一句。
“艹他妈的!我是倒了血霉!”
一头母狼迈出隘口,从阴影中钻了出来。
他猛地转过身。
抬腿!跑吧!
跑得过狼吗?
他根本就不敢想!
他能从信件里,感受到各种各样的情绪。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达奇先生给伍德送信时,他难去形容这种感觉。
像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像枯树将死,落下的种子抽出新芽那样。
充满了生命力!
是的,活着!
活下去!
活着……
达奇在尖叫。
他的恐惧。
他的兴奋。
他狂跳不止的心。
像是咽下薪炭,胸口有不灭的火焰。
都在提醒着他,告诫他。
活下去!
身后传来的声响!
它们越来越近了!
爪子撕扯草皮的声音要来索他的命!
他听见了凶狠的犬吠,要把他撕碎的低吼。
达奇干脆闭上了眼睛,开始痛哭。
可双腿是停不下来的,他得去送信,送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他想
这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本想当伍德少爷的恩人,没想到撞上狼,还可能会把它们引到驿站去。
我的腿呀!
你们听听话!
别跑了!
别跑了呀!
这下……我要变成伍德的仇人了!
他闭着眼,却让马车残骸绊得失去平衡,往前飞扑出去。
他想。
我要死了。
他在半空中蹬着腿,挥着手臂。
他的身体差使他接着跑下去。
更加汹涌的西北风吹散了他额前的发丝。
达奇先生睁开眼时,万事万物都在飞退。
他抬头去看,看见黑压压的狼群往前涌,看见在风中狂舞的马尾巴。
他看见小刀结实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背上用来钩挂背包的绑带。
“哈哈哈哈哈哈哈……”
达奇先生开始笑。
小刀一手提着达奇,一手牵住缰绳,将烈马的头压低。这匹马驹失去主人之后还不怎么听话。
小刀也跟着达奇一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