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的尸首也浇了啤酒,妆容褪去,酒液让尸体露出原貌。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没了妆容的点缀,从尸斑和臭味来看,她是真的死了。
要讲究一点,就是天然去修饰的那种死。
店老板刚刚揭开地窖的盖板,偷偷去摸露丝尸首的苍白脚踝,像几十年没见过女人的色情狂。
不经意间,店长和伍德四目相望,眼神撞上了。
伍德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噤声。
用哑语告诉老板。
“我会为你守口如瓶,你得付我封口费。”
小老头愣了那么一会,鸡贼地点点头,肆无忌惮地开始展现对脚踝的追求。
这个可恶又可悲的小老头想象着,如果能重来。
他错了,他不该嫌活人麻烦,也不该一个人单干,应该有个妻子,他的妻子也应该有这么美丽的脚踝。
可是没有如果,也没有重来。
他伸出手,又将手收了回来。
像是良心发现,或是做贼心虚。
抬起头,露丝腐烂的尸体吓得他脸色惨白。
慢慢地,他涨红了脸,又怒又羞,躲回了地窖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伍德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重新踏上了旅途,目的地是王都。
从三人一狗,变成了六人一狗。
是的。
一切都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