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国律法的核心,其实就一个——耕战。
如何才能让老百姓农时专心种田,战时拼命厮杀呢?
卫君认为,只要把老百姓的眼睛蒙住,耳朵塞住,嘴巴堵住,当个会种地,会打仗,不听不问不看不说的工具人就行了。
所以,他提倡“轻罪重罚”,以威慑百姓。
但这么严苛的法律,在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百年下来,删删补补,加减增改,必不可少。
只不过,无论怎么改,有一条都不会变。
即,有恒产者有恒心。
“人皆贪生怕死,除却亡命之徒,又有几个真正愿意踏上战场,用性命去博功名富贵?”郑高详细阐述律法制定的原因,“男人有家有业,有妻有子,为不失去这一切,他们就会安安分分,听从朝廷的律令。”
殷姮微微蹙眉。
她终于弄懂了法家官僚的逻辑。
法家认为,百姓不管是为奴为婢,还是跑去经商,都是一种不稳定的社会状态。
前者,他们是他人私奴,不能为国耕战;后者,他们漂泊不定,手上又有点钱,就更不会老老实实地去参军打仗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昭国将百姓从奴婢变成自耕农,其实就是用土地,牢牢把百姓绑在名为“耕战”的战车上。
不想打仗?行啊!跑吧!
抛下妻儿老小,家中土地,往深山老林里一钻,去当盗贼,谁也管不着,对吧?
代价就是,你的土地被没收,你的亲人沦为罪犯,他们要用自己的后半生乃至性命,为你的所作所为偿还代价。
除了天生冷酷无情,狼心狗肺,自私自利的人外,又有几个人真会这么做?
这是一种不算高明,但很有用的无形绑架。
为了进一步达成这个目的,昭国律法将田地、宅院、牲畜、妻子、儿女等,全算作男人资产的一环。
国家必须得让绝大部分男人都拥有这些,他们才舍不得放弃现有的一切,会乖乖去参战。
乡间百姓为了娶妻,往往要掏空家底。而且,某些女方家里贪图聘礼,会衍化出骗婚、仙人跳等一系列骚操作。
所以,律法规定,妻子离婚必须经过丈夫许可,就是为了防止被坑得倾家荡产的人过多,乡间闹出大乱子,影响社会稳定。
但同样,法家官僚也明白,高聘礼娶媳妇的后果就是,女子嫁进去之后,夫家往往会变态虐待她们,让她们做牛做马,仿佛这样就能抵消自己花掉的那些钱,甚至还动辄拳打脚踢,发泄心中郁气。
许多女子出嫁的时候,年纪尚小,繁重的劳动,稀少的口粮,若还要天天被打,很容易就没了。
这怎么能行?
一个女人,若是十五岁死了,或许一个孩子都没生;可若是三十岁死了,指不定能生上十个孩子。
哪怕都是男孩,那也是多十个劳动力,如果有女孩,又能生出更多的孩子,为国家增添更多的劳动力。
人口就是财富,就是一切的本钱,尤其对昭国这种农耕时代的对外扩张型国家来说,更是如此。
所以昭国律法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不涉及女子性命的问题,全都偏向男子;涉及女子性命的问题,绝对偏向女子。
听到这里,殷姮算是明白了,制定这部法律的法家官僚们,从头到尾,就没有把老百姓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来看待。
在他们眼里,百姓就是工具,根据性别分工,拥有截然不同的职能。
男人是种田和打仗的工具,必须保证他们的资产稳定;
女人是生育的工具,必须保证她们性命无忧。
“国巫大人希望昭国能开放女户,但女户存在的基础,就是女子也要有自己的田、自己的屋。敢问国巫大人,这些钱从何来?